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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爱是那么强烈,所以他的复仇也是犹如暴风雨席卷一切,令人恐惧却无法反抗。他一直以复仇为目标,想要得到他所恨的人们的一切……他得到了多少,失去的则更多。他失去了这一生他最爱的也是最爱他的女人,失去了本该贤淑温良爱他的妻子,失去了他该得的亲子之情,失去了他们对他的那一份怜悯同情与尊敬,代替的是无限的恐惧痛恨……”时一念捧着一本画着两小无猜少年少女、小清新牛皮封面的日记本,一目十行看下去,回顾了自己在高中时代写的随笔。最后的一篇是世界名著的读后感“为爱而痛恨一切”。他眨了眨眼,片刻之间耳根子通红:这是为了博得他的“初恋对象”、他的“白月光”—阮韶礼好感特意写给对方看的。就在五分钟之前,前座的矮个子男生童小乐给他送过来的,顺带说了句:“时一念,这是高三理科A班的阮师兄叫我拿给你的。”阮韶礼是这所重点高中里的风云人物,高二就当选学生会长,除了生得眉目俊朗、身形高挑,而且满腹经纶,中学时代写的诗歌散文就登报出版过。这些还不足以让时一念动心,最重要的是高二这一年花季少年少女们都疯狂迷恋日漫,于是在篮球场上一手遮天、百发百中的阮韶礼自然而然就收获了一大堆迷弟迷妹们,被冠上各种绰号,什么“三中流川枫”“篮板王”“神射手”。时一念当时就傻傻地看着斜阳下篮球场上挥汗如雨的阮韶礼,“未曾相逢先一笑,初会便已许平生”,仿佛那一刻耳边有人对着他低语四字“在劫难逃”。他确实是被阮韶礼潇洒肆意的身姿一见倾心了,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第一眼就心动的人,要怎么做朋友?”时一念从小到大看惯了母亲的歇斯底里,也被迫沉浸在母亲对爱情的绝望沼泽中,不知怎么的一直喜欢不了女生,总觉得长得漂亮的女子都是巫婆母老虎,心里极其排斥婚姻。而见到阮韶礼的那一天,他终于意识到自己是喜欢同性的,他会对着另一个男孩子怦然心动。那一天之后,时一念破天荒地主动去问班里经常打篮球的男生阮韶礼的事,翻出旧报纸搜集阮韶礼发表过的诗词散文,想尽办法想要接近阮韶礼。要知道他小学时就有轻微的自闭症,不善言辞交际,到了中学遇到了对他特别关爱的老师,鼓励他要有自信,这才慢慢交起了朋友。而重生后的时一念只想骂自己傻/逼、剃头挑子一头热、一厢情愿投其所好,仿佛飞蛾扑火在所不惜。何况对方是一个钢铁直男,就算他练会绝世神功,也没法把百炼钢化绕指柔。生活不是,没有渡不过的情关。他也许不是愚蠢,而是太执着了。时一念的注意力回到手里的日记本上,阮韶礼没有给他写评论回复,只托人传话道了声谢。到此为止,阮韶礼跟他的交流只有互相借书而已,因为他常常去学校的图书馆,偶遇过几次后阮韶礼发现他文笔不错,看的书也合心意,所以找他搭过几次话。时一念赶紧把笔记本合上,准备等晚上回家后直接扔垃圾桶,眼不见为净。至于上辈子那个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楞头青,时一念决定让他见鬼去吧!这一世他不要再浪费时间在没有结果的情情爱爱上面,他决定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窗外事。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