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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得,虽然,他的确不认得。两人过得鸡飞狗跳,没个安宁,每次被顾闻按在地上揍。他只想着,等以后总要给顾闻颜色瞧瞧。但他却没有机会了。他爱上了顾闻。说来可笑,他曾经发誓要揍死顾闻,却悄悄地爱上他,等他发现的时候,他已经中毒已深,无法根治。也许是顾闻对他的信任,当他在酒桌上,重新碰到那个啤酒肚男人,那男人似乎忘了他,想当年一样开口调笑,他忘不了,这男人逼他去外地,他的老太太就在这短短的半年里走了,他忘不了老太太走得凄惨,他趁顾闻离席的时候,用酒瓶狠狠地揍了那个啤酒肚,他甚至想好了,顾闻会像是那时威胁说的那般“剁了你的手指”,但是顾闻没有,他甚至一言不发,沈青问他,为什么,他只是沉默地在回程时说,直觉。这话说得莫名其妙,沈青却攥紧了手。也许因为顾闻偶尔流露的温柔,他跟老太太没有血缘,墓碑的亲属关系,填不了,沈青知道顾闻能帮他,却不愿说,却没想到,几日后,那早已解决,问到顾闻的助理,宁昼,那位冷冰冰的助理小姐,扶了扶眼眶,说是顾闻让办的。但他从没跟顾闻提过。很多年后,沈青曾问他,怎么知道的?顾闻云淡风轻地说,他接手沈青的时候,就把这些事情,顺带管下了。他无可救药地爱上了顾闻。从前,他对顾闻的触碰非常抵触,现在看到顾闻,他就软了腿,只想粘着他。这时,他才渐渐地发现,这个曾被他认定为纨绔的男人,英俊潇洒,温润尔雅,能力出众,不计小节,生活规律,优秀得令人发指。他想起了陆扬曾经翘着二郎腿,说,千万别爱上顾闻,顾闻跟你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他不敢对顾闻说起爱,他怕顾闻丢下他,他拼死,只是想离他近一些,再近一些。他苦练一切,只为了不让顾闻丢脸,他怕别人提起顾闻时,说顾闻的不是,就拼了命地做好工作,许多人夸他敬业,却不知道,仅仅是因为顾闻。他似乎从小就是个固执的人,他从前眼里只有老太太,没有梦想,也没有荣辱,老太太走了,他来到顾闻的身边,爱上了顾闻,把整个胸膛剖开,挖出心脏,不论如何沉甸甸,里面也只装着顾闻,他爱顾闻,心里就全是他。梦想是他,荣辱是他,骄傲也是他,顾闻占据了他全部的生活,他偷偷地把赚的钱都存下,当作老婆本,他所有的开销,都是给顾闻买纪念品,而当顾闻去上班,他只会呆坐在沙发里,等他回来。顾闻不喜欢粗口脏话,他就几年没讲过一句,顾闻洁癖爱干净,他每天光打扫卫生就要两个钟头,顾闻在巴黎骗他,说那枚戒指被卖掉了,没了,他也傻傻地装作信了,即使他第二天,又去了那家店,把那戒指买了回来,他明白,顾闻那时候并不爱他,他难过,却不绝望,令他绝望的是何遇。何遇和他长得太像了,而且何遇参与了他整个不了解的顾闻的青春,顾闻从未跟他提过的,未知的时间。他每天都会做梦,梦到顾闻离开了他,他每个晚上都睡不好。他后面伤了腿,更惶恐,他每日每夜疼得满头冷汗,却不愿意离开顾闻。那时,在美国,他每天在手机上刷有关顾闻的新闻,搂着顾闻的衬衫才睡得着觉,经常半夜流着眼泪,就醒了,他梦到过太多次,顾闻与他诀别的场面,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