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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是打了一个招呼。靳恪这才看清金丝眼镜男的面貌,年纪不大,颇有些书香气质,只是不知道,又是因何缘由,要来趟这“不早朝”的浑水。最后众人在一适中的位置坐下,靳恪赞赏地瞅了一眼清骨,果见清骨对他眨了眨眼睛。别看这小子平日里马马虎虎,做起事来倒不含糊,找的这座位极佳,在场众人的一举一动都能尽收眼底。清骨凑近靳恪的身边,压低了音量,“掌柜的,要我说,今早那命案闹得满城风雨的,那凶手不可能还傻傻地在这出现吧?”靳恪一脸没救的眼神望着他,“我有说我在等凶手吗?况且凶手都是在路上行凶的,我若真要找他,不是应该在路上等他吗?”清骨就是一颗直脑子,转不过来,“那你带我来这是为何?”“凶手既然屡次选择从‘不早朝’离开的公子哥下手,那么他肯定和‘不早朝’脱不了关系,既然不知道凶手的身份和动机,那就只能从‘不早朝’下手了,说不定顺藤摸瓜,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了。”“况且,”靳恪话音一转,“你难道没发现,这三则被害人,都有一个共性吗?”“共性?呃……对了!他们都是纨绔子弟!”清骨忽然激动道,“所以,掌柜你今天就准备把自己当诱饵?引凶手出来?”靳恪默认。可清骨仍是不解道:“这事不都说是‘华清池’的人干的吗?还有什么疑问吗?据说两个舞厅素来不和,背地里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事相互间也干了不少。”靳恪摇首,“不可轻信旁人的片面之词,‘华清池’的嫌疑,须得我们亲自去瞧瞧再下定夺。”这头他的话音刚落,响彻房梁的笑声便如雷灌进他们二人的耳朵。男子浑厚的声音响起,语带不耐,“怎么?施爷我给你们送生意来了,你们还一副不乐意的样子?”错落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孔武有力,一听都是些练过家子的人。稍稍从冯思卿的吵闹中缓过神来的郑嵩之,一听来人的声音,脸都青了,忙追到门前,“你怎么来了?”精瘦黝黑的中年男子终于进入到了靳恪的视野里,只见他扫了眼在座的各人,尤其在金丝眼镜男的身上停留了一会,笑得狂妄,“我自是来给你送客人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近日我‘华清池’的生意好到人满为患了,许多客人没位置坐了,我就往你这带了。”郑嵩之也是心高气傲之人,何曾受过这种待遇?一时气得不知该接什么话。施一羡可不是什么善茬,既然来了就是想让郑嵩之下不了台的,亲厚地拍了拍他的肩道:“郑哥,咱俩生意上虽然是同行,有竞争关系的,但别忘了,咱俩都在万哥手下做事的,我们可是清江帮出生入死的兄弟,别被功利熏昏了眼。学学我,对你多么友善,怕你这忒冷清,将这么尊贵的客人都往你这带了,我这叫肥水不流外人田呐!”众人闻言皆是往他身后一看,随即都有些哑然,好家伙,清一色的黑色便装,这是哪门子的客人?分明就是他手下的小弟。郑嵩之身后的经理怒气冲冲,撸起袖子正欲冲上前,却被郑嵩之拦住了。郑嵩之沉着脸,看了靳恪和那金丝眼镜男子一眼后,闭着眼睛深吸了一口气,终是怕惹了施一羡的不快,双方动起手来把场子砸了不说,还把这最后的客人给赶跑了。他勉强地笑道:“多些施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