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钟 (第2/2页)
他吹了吹手表上的灰。眼眸垂下,细密眼睫像阴云,遮住一切微表情。 她僵硬保持着那个作案姿势,等待命运审判。 “跟了我父亲八年,都不知道你的真名。总不能,这种场合,我还叫你继母吧。” 他手插兜,若无其事站在那,看她。这句话是用广东话说的。 不久前他退伍回纽约,一个月前他们第一次见面。从前,她只知道叶永初有个儿子,在前妻那边,哥伦比亚大学法律系毕业,跑去当兵后就没了消息。 她想起一个月前那次碰面,把牙关咬得生疼。 那是在散场的大都会歌剧院,他在包厢外的过道上等,把叶永初的大衣递过去。初秋纽约寒冷,他却穿着一套夏季亚麻西装,白金袖扣,衣襟间飘着南洋香水味,和女主演聊得热络,顾盼间眼神深情,有的人,生下来就知道自己是传奇。 叶永初的小儿子叶凤川,曼哈顿华人社交界今年炙手可热的新贵。他今年退伍,再三年前,是去了越南。 但她当时没在意,从他手上接过外套,略颔首就走过去,步伐只跟着叶永初。 干一行爱一行,她的职业生涯短,不能不争分夺秒。大都会罗马式大厅里衣香鬓影,中城暗巷里男女乱搞,跟她没半点关系。 就算明天曼哈顿整个地沉到大西洋,她所图的也只有一件事。 天生是个认死理的人,不适合干这行。这是她入行时老板的评价。她说,你让我试试,没想到也给她混到今天。 但还是大意了。 叶凤川瞧着不是个草包纨绔,回纽约是有备而来。偏偏是这个时候,这个地点,特意来堵她。 但一个离家多年的继承人,能知道多少内情?知道了又能怎么样,她手里没有叶永初的其他把柄,更没什么能供他敲诈或威胁的东西。除非他怕她跑了,但怎么可能。 她等这天等了太久。不仅不想跑,还想反复咀嚼这难得的胜利滋味—— 把不能打败的人打败、把不可战胜的东西战胜,把过去的自己埋葬。 然后走向那个她向往了千万次的香甜坟墓。 “何念生。” 她多年没说中文,根本不标准。但这两个字她反复练习过,说得还行。据说被陌生人叫名字如果答应了,会被勾去魂魄。她这时候把这两个字念出了,倒觉得如释重负。 这是她尚不作为人时,被“赐予”的名字。 是《申命记》里约书亚的尖刀,时时刻刻吊在她的额头。 生亦何欢,死亦何惧。 “念生。” 他念一遍,然后笑了。 “来,先从我爸身上起来。人都凉透了。” 他伸出手,递到她跟前。她此时才发现自己浑身僵直,身下仍旧严丝合缝。半小时前她还在和叶永初做,他喝了药后,比平常更久一点。 “不然,没办法帮你清理现场。” 叶凤川眉头微皱,握住她伸过来的手,一把将她带起。一同带起的还有水渍,和其他说不清楚的东西。 “带我去哪?” 她终于找回正常嗓音。 “逃命啊。” 他随口说出这几个字,好像这是某个阳光和煦的午后,他插兜站在门廊外,问她要不要去喝下午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