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钟 (第1/2页)
夜钟
无尽塔 By 寡人有猫 “有人说,不能用rou眼去观察日蚀,要透过一片熏黑的玻璃看,才能保护眼睛。 直视人生也是如此。 ” ——劳伦斯·布洛克《屠宰场之舞》 01 1982年九月某个深夜,曼哈顿中城,盛和会的话事人叶永初被他的情人掐死在床上。 床上的人瞳仁逐渐凝固时,她下意识看了眼床头的座钟,十二点刚过,这天是她生日。 古董座钟运转良好,也不管这是杀人现场,整点到了,就响起音乐,木偶小人出来敲军鼓,唱颂歌,万福玛利亚。三十秒惊天动地,结束时,她手忘了收回去,还掐在身下人脖子上。她把手收回去,仔细查看脖子上的掐痕。不深,她算准了时间和力度,更何况他事先停了药。 叶永初死了。 她今年二十八,跟了叶永初八年。 八年里,她从下水道泥耗子变成百老汇女演员,然后今天开始,将变成杀人犯。但在这命运急转直下的微妙时刻,或许还来得及抽根烟,再弄开酒柜,把那些好酒都喝了,等警察来敲门时,最好已经醉得人事不省,谁都套不出她一句话。问就是床上玩大了,在纽约,正常人都有八百万种死法,何况是有钱的变态。 她想,明天报纸会登出讣告,叶先生享年五十三岁,死于心脏病突发。这是华埠惊天动地的新闻,多少帮派会因此起内讧,乃至发展成流血事件,又要有不少人莫名其妙地在街头“意外身亡”,或是被扔在铁轨上断成两截,或是被发现在几千英里外法拉盛的某个废弃仓库。但唐人街不在乎,曼哈顿下城的警局更不会管。“华人的事情,华人自己解决。” 这是两百多年来这个地方约定俗成的规矩。这个方圆十几个街区的国中之国里,有自己的无冕之王。 现在旧王死了,新王当立。 但关她这个小喽啰什么事?她屁都不是,在历史叙述里占不了任何一行,八卦小报都蹭不上头版。 但她杀了叶永初。 想到这个,她笑了。笑得肩膀耸动,脖子上的十字架跟着晃。 她不信神,信神的是死的那个。 叶永初活着时每周去教堂,她就是在教堂被“捡到”的。 人生多歧路,她的路歧到不能再歧,像命运单给她开了条疯狂支线,她沿着支线一路狂奔,离“人”的路,越来越远。 名字、身份、经历,都是假的。 只有恨是真的。白居易怎么说的来着?此恨绵绵无绝期。 哐当。 柚木大门沉重一响,她高度紧张的神经猛地被提起,瞬间回头。 看见门前站着道银色影子。 月光洒在他全身亚麻西装上,通体银白,脖子上也挂着十字架,和她的很像。但那个男人脖子上的比她的金贵,十字交叉中央镶了颗缅甸产的祖母绿。 叶永初父亲有四分之一犹太血统,到了他这辈又娶了英国太太,生的儿子混血混到奇特比例,最明显处,是月光下沟壑深沉的古希腊鼻梁,和一双看人时十足无辜但不怀好意的幽暗眼睛。 她打了个冷战。 今夜他不该出现在这里,他明明,应该去参加订婚酒宴才对。 “Mi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