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6 (第1/3页)
如果一个十岁儿童的记忆可以信任的话,我想,潮湿肮脏的蔓昂从未改变过它的样子,尤其是在漫长的雨季当中。坐在棕榈街15号公牛饭店的落地玻璃窗内侧向外张望,时而密集,时而稀疏的雨点,无穷无尽地洒落在鹅卵石铺成的凹凸不平的路面上,积水从石头的缝隙中满溢出来,最终变成了一条蔓延着的铅灰色的河流。在横穿道路的时候,男人和女人们小心翼翼地淌过淹及脚背的水面,手中提着他们穿着的纱笼的边角。而在街道的两边,凭借着南部亚洲城市经常可以见到的骑楼的遮掩,瘦小黝黑的当地人既不紧张,也不特别地迟钝,他们只是和任意一个乏味的日子一样,平静地行走。当你注视着他们的平板的脸孔的时候,即使是一个出生在这里,成长在这里的白人,仍然不能够正确地猜出他们是愉快的,抑或还是悲伤。后来在坦达城外,当他们最终明白了我的意思,或者不如说,明白了我手里的金钱的意思以后,他们领着我到达那个地方,指给我看那棵曾经被用来钉死我母亲的柚子树。 即使在那个时候,他们仍然保持着同样麻木的表情。既不为曾经发生过的死亡感慨,也没有为手中新增的财富而表现出些许的快乐。 从任何方面看,我都没有理由喜欢这个地方。先是我的父亲,山姆?霍恩,皇家陆军第537装甲旅的军官,他在40年代早期对日作战的大溃败中阵亡。 然后是我的母亲。二战结束以后,成为寡妇的她从印度回到坦达,那是一座距离我父亲战死的地方最近的城市。所有的人都认为她应该永远离开那里,回到英国去,但是,她只是把我独自送到蔓昂,在一所英国人经营的寄宿学校中读书,当时我十一岁。而她自己却一直留在那个地方。 她在距离坦达港十多公里的地方买下了一处庄园,在那里面种上橡胶树,还有黄麻。一些人认为,她是用那样一种隐居的方法表达对我父亲的怀念,但是还存在着另外的一种说法是,她在坦达陷入了另一场爱情。 「爱丽莎是个漂亮的女人,不是吗?」 十年以后,我在南安普顿遇见到的第537装甲旅的退役老兵们并没有觉得需要特别地向我隐瞒这件事:「不管怎幺说,山姆已经死了。她有权为自己找到新的快乐。」 在假期中我会回到在坦达的庄园。确实有两到三次,我碰见过那个开着美国吉普到庄园来参加下午茶的将军。根据一个孩子的理解能力,我想,她和他应该是快乐的。公平地说,那时的我在森林和草地的交界之处游荡的时候也应该算是快乐的,一个失去了父亲的男孩并不会很喜欢蔓昂的学校,不会喜欢待在一群海外公司经理、暴发的冒险家和律师们的后代中间。丛林从某些角度看要比蔓昂好得很多——如果你喜欢的是植物和昆虫,而不是拥挤的人群的话。 一直到四年以后。人群与人群之间的恩怨纠缠终于找到了那个偏僻的地方。 在讨论英国殖民史的大多数着作里,爱丽莎?霍恩这个名字有时会在接近末尾的章节中出现,用以证明那些被殖民国家中爆发的反对英国治理的运动是丧心病狂、令人发指的。「蔓昂的前律师陈春和他的妻子、山地部族首领的继承者孟虹领导的叛乱武装制造了若干起血腥事件。他们袭击靠近山区的农庄,杀死他们所称的「殖民主义强盗」。证据表明,武装力量的主要组成是当地的少数民族,孟虹一直是军事行动的主要策划者和指挥者。1950年发生在坦达附近郊区的一次袭击事件过后,人们发现了被钉子钉穿在树干上的、英国妇女爱丽莎?霍恩赤裸的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