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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而快速地躲避了刺向他的好几把锋利的刀,擒住人的手腕,手指用力,对方手腕骨骼错位而发出的声音清脆而响亮,让人听着脊背发麻。 这一刻,季锦瑟仿佛在观看电影一般,所有的动作变得缓慢而帅气,周遭的一切都被排除在外,她只看到姜宋之那张冷峻狠绝的容颜在这晦暗的巷子里若隐若现,嘴角勾起一抹弧度,冷冷的笑意如同开在黄泉之路的彼岸花,带着嗜血的死寂。 估计谁都不会想到,在商界叱咤风云的姜宋之竟会是个打架高手。更不会有人想到,向来习惯利用商业手段决定人生死的姜和宋氏总裁,竟会在异国他乡跟一群地痞流氓打架。 季锦瑟眨了眨眼睛,等她回神时,那几个混混早已横七竖八地躺在了地上,他们蜷缩着身子不停地痛苦哀叫。其中一滩血迹看起来触目惊心,鲜红的血液之中甚至能看到一截断指,季锦瑟只觉得汗毛都要竖起来了,头皮隐隐发麻。 她目光微移,看到其中一个躺在地上的男人面色苍白地发紫,额头上沁满了汗珠,苍白的嘴唇抖动着,表情看起来痛苦极了,而他的左手正紧紧地握着自己鲜血淋漓的右手,食指的缺口被血染得鲜红,尤其吓人。 那人就是刚刚碰过她肌肤的人。 “滚。”简短的一个字仿佛带着大赦天下的宽怀,让地上的几个人感激地爬起来,连滚带爬地快速离开。 季锦瑟看着姜宋之朝自己走来,直到他站在她面前,她才清楚得看见他。 一身质地精良的高定西装经过刚刚大显身手后,有了褶皱而显得凌乱,白色衬衣的领口已经解开一颗扣子,蓝色条纹领带松垮在衣领上,少了几分精英人士的矜贵优雅,反倒平添了几丝放浪不羁的痞气。 若要用个词形容此刻的姜宋之,那就是—雅痞。 姜宋之见季锦瑟呆愣地看着他,他眉心皱起,冷峻的容颜闪过一抹忧色,他蹲下身子,目光在她身上端详一番,才问道:“你怎么了?有没有哪里被伤到?” 对上那双如琥珀一般好看的眸子,季锦瑟才恍然收回神思,她摇了摇头,“我没事。” 姜宋之面上的紧张之色舒缓下来,他脱下西装外套,披在了她身上,遮挡住她肩膀衣料被撕裂而显现出来的狼狈。 车子平缓地在路上行驶,一路上两人都没有说话。 季锦瑟盯着身上的西装外套看了许久,外套上还有属于姜宋之的体温,清爽的气息在她鼻间缭绕,那是种异常熟悉的气息。那晚在永乐门,跟她翻云覆雨的人好像也是这种气息。 季锦瑟偏头看了看身侧的姜宋之,他此刻正闭着眼休息。 突然,车子颠簸了一下,姜宋之睁开了眼。 季锦瑟见他醒了,过了一会儿,才试探性开口:“我能问你件事吗?” 姜宋之看了她一眼,勾唇笑了下:“什么事?” 季锦瑟转头看着他,缓缓问道:“那次剧组的饭局你后来有去过吗?” 姜宋之嘴角的笑容有短暂的僵硬,但对善于掩藏情绪的他来说,这点微小的表情变化,旁人是无法察觉的。 姜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