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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征……显然即使是混血,也是最为直系的后代之一。 因此端坐在马上的这个人也显得分外不同——他的身体粗壮的像是一头野熊,秃得铮亮的脑袋上遍布刀疤,而下半截却被淹没在凌乱的胡须之中,一只眼睛被黑色的眼罩遮挡——不得不说长相上,简直是一个盗贼头目的典范。而更兼引人注目的,就是他全身则被包裹在一件佣兵之中少见的全身铠里面,在太阳下反射着漆黑的油光。 如果加上他再手中捧着的那顶黑羽战盔,那简直就和那些传说中的王国骑士一样威风了。 而且,他似乎很喜欢这种威风——随着话音落下,他身周的一众强盗团齐齐的用手中的兵器撞击了盾牌,盔甲或者是地面,发出一片沉重而响亮的撞击声。 在这种荒原地界上,一个盗贼团能够弄到这般声势其实相当不易……别的不说,就那三十余匹马匹和相应的鞍具便已经足够让一般的草台班子们垂涎,更别说几个领头者身上还全副武装着几套锁环甲和胸铠,那已经是不逊色于任何冒险者的好货了…… 即使马匹不过是些普通的混血马,其中还有几匹长长的毛发说明他们不过是拉车的驽马,但是相对于步兵来说这确实是相当的优势,借助马匹的速度和冲击力,一个战士的攻击效果便可以大幅度的成长,而这三十几匹马即使是以正常人奔跑的速度冲锋,也足以冲散百十个普通卫兵的枪盾阵势,更别说只是眼前这五十来个只有单薄大盾的家伙了。 因此,这批强盗们的表情很从容。 而他们的对手,似乎就要狼狈得多。 在王国西疆这种荒僻的地方,一个小镇充其量也不会拥有超过两千的人口,要保证耕种,自然也不可能拥有太多的士兵,因此除去在城墙上据守的,跟随在那位年轻贵族身边的这五十几人应该已经是一个极限了,而他们对手的数量不仅已经超过了他们,而在质量上也同样毫不逊色——冒险者或者并没有经过系统的配合训练,然而默契程度上也并不会次于真正的士兵,武技上说不定还具有着充分的优势。 事实上数量多些的冒险者袭击这样小型的村镇,甚至是杀死领主将村镇霸占的事情,在西疆早已不是什么新闻——这也是很多荒僻之地的小领主贵族宁愿将领地托管给当地的一些所谓管家,而自己只定期收取部分税金,躲在大城市之中过着平和生活的原因。 “我知道你,詹姆斯士爵。传闻中,你是个挺有野心的家伙,这几年来把领地发展的不错……只不过脑筋看来并不怎么好。” 强盗头子发出了一串嘶哑的仿佛敲打木头一样的咔咔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