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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地睁开眼睛,伸出手揽住我的腰,一双清亮深沉的黑眸里闪烁着异样的情绪,渐渐逼近,渐渐柔和,声音里带了丝蛊惑的意味。 “你是不是喜欢我?” 我傻傻看着他,作为老乡,我自然是喜欢他的,所以也没多想,就点了点头。 他薄唇一勾,右手按着我的后脑勺,仰头噙住了我的唇瓣。我仿佛听到脑中一声炸响,他灼热的气息占据了我全部的感官,后脑勺上的手紧摁着我靠近他,另一只手在我背上游移,我还没回味过来,他又离开了。 “秦……”秦征,我觉得好像有点不太对劲——这句话我没能说完,他翻身将我压在草地上,又一次加深了那个吻。 吸血鬼强吻死神,真重口味啊! 末了,我完全丧失了思考能力,唇舌被吻得发麻,他发烫的脸颊贴着我的颈侧,灼热的气息喷在耳后,我听着他安静的喘息声,四肢酥麻酥麻的。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真正的喜欢。 他覆在我身上,不怎么怜香惜玉地压着我,我呼吸困难,推了推他。“老乡……你压疼我了!” 他闷笑一声,翻了个身,侧躺着抱住我,下颚抵在我肩头,在我耳边轻声说:“周小琪,你赢了。” “啥?”我茫然地看着他。 他环在我腰上的那只手微微收紧,让我更贴近他的胸膛。“我们在一起吧。” 他说得好像是对我多大的恩惠似的…… 我恍惚想起大二的时候,我和他一起吃饭时悲愤地说:“他们都说我在追你!” 他淡淡哦了一声,也没什么太大表示,后来想想,恐怕他心里也是那么想的,还以为我一边豪放,一边又故作矜持。 所以当他用那种大发慈悲,扶贫救灾的态度跟我说“我们在一起吧”,我真想说一句“我只是把你当老乡,男人和女人之间就不能有纯洁的友谊吗?” 我张了张嘴,看着近在咫尺的俊脸,潮红的眼角,墨染的双瞳,挺直的鼻梁,还有仿佛闪过眼底的柔情,我□熏心了,心脏怦怦直跳,跳得七荤八素,结结巴巴地说:“哦……那、那好吧……” 第二天,当他牵着我的手进食堂时,食堂的气氛刹那间凝滞了三秒钟,然后是一地芳心破碎的声音。 死缠烂打、锲而不舍、没脸没皮成了我的招牌,尽管一开始我对他真没抱什么异样情愫,但说的人多了,我也开始怀疑自己了。谎言重复一千遍都会变成真理,到后来,我也开始真心认为,其实大一大二那两年,我是真的在倒追秦征,而不是纯粹表达同乡之谊。 有心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啊…… 身边的床位微微一沉,沐浴露的香味掩去了酒气,我习惯性地一滚,落进他怀里。 老乡就这么变成孩子他爸了…… 好像,也挺不错的。 主公有难,速来救驾! 校庆当天,我认真地对沈枫建议:“今天来的很多黄金单身汉、钻石王老五,你好好找一个吧。” 沈枫冷哼一声:“我自己会赚钱,要什么钻石王老五。那些是没本事的女人才想攀附的对象!” 好吧,我没本事…… “那你到底想要什么样的?”我一边摆弄相机一边问。 沈枫托腮道:“男人,活的。” 那种对男人百般讲究的,最后往往找了个完全不符合条件的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