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雨十四 (第2/2页)
,入口正对着的是一座山,名叫晨昏山。这座山就是雨泉俱乐部真正的招牌,它只有一千多米高,并且处于温带,但从下到上依次能见到雨林、原始阔叶林、草原、苔原和积雪,宛若一座微缩版的雪山。这当然不是自然形成的,俱乐部老板利用大功率的空调将山顶热量向山底输送,与自然的热传递达成了一个平衡,成就了这个举世罕见的人造气候。 山上有一道紫檀木栈道盘旋着攀登,但步行翻过这座山至少要大半天的时间,一般都会乘坐直升机翻越。当直升机飞过垭口,人工湖就像群山间一颗璀璨的钻石,清澈地好像能洗净人的心灵。 直升机缓缓降落在人工湖边的停机坪上,群山隔绝了城市的灯光,一切都显得那么天然,甚至连湖畔的高尔夫球场都像是一个瑕疵。正如俱乐部的广告所说,在都市中珍藏一片荒野,在掌心里创造一方自然。 直升机刚停稳,几个洛羽没见过的姑娘就迈着轻盈的步伐围住了直升机,她们穿着皮革夹克和短裙,胸口垂下一条骨板制成的饰品,跑步时发出清脆的响声。她们都化了妆,但在常规的妆容外又在两侧脸颊上各用天青石画了三条横线,看起来颇有一种迷人的异域风情。 “你搬了个部落过来?”洛羽惊异地看了一眼千岁晚。 “就是些爱玩的学生罢了。”千岁晚笑道,“不过这身打扮很应景不是么?” “是啊,荒野中的人们。”洛羽跳下飞机,一位少女向他张开双臂,笑容是让人难以拒绝的幸福和灿烂。 洛羽回以浅笑,似乎是对少女的鼓励,少女冲上去紧紧抱住了洛羽,脸颊因为兴奋变得通红。 “阿羽,我是你的铁粉!我是自己跑过来的,我跨越了半个合众国来见你!”少女把脸埋在洛羽的怀里,语无伦次地说着。 “真的吗?” “真的!” 洛羽在少女后脑勺拍了拍:“辛苦你了。” 一个人的成功给了更多人的勇气——洛羽基本是和每个姑娘都抱了一下才脱身的,也不乏趁乱偷亲的。 借着和千岁晚聊天的空档,洛羽拉着千岁晚溜到离姑娘们有些距离的地方,小声问道:“我又没出道,哪冒出来的粉丝团?” “你爸妈都有点公众影响力,自然会有人关注你。”千岁晚解释道,“你的人气真的不输很多明星了,怎么,不习惯吗?” “有点招架不住。”洛羽脸色微红,千岁晚忍俊不禁:“中产阶级的姑娘可比我们这些财阀奔放多了,习惯了你会爱上她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