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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长十指探进发间,轻重合宜地抚按,让傅凛心中又开始扑通扑通闹腾起来,耳朵尖又悄悄燃了火。 怕她要听到自己纷乱的心音,傅凛索性先声夺人地开口道,“昨夜吃饭时听顺子说,你邀闵肃‘斗饭’,把人给放倒了?” 叶凤歌手上微顿,旋即咬着笑唇“嗯”了一声。 昨日她被傅凛怄到,有心想避着不与他一同吃晚饭,便独自先去了小厨房,恰好碰到闵肃。 她与闵肃实在称不上什么交情,打个招呼后就各自吃饭,本是相安无事的。 后来嘛……嘿嘿,总之她是大获全胜就对了。 听出她的声音里藏着愉悦笑意,而那份愉悦显然是因闵肃而起,傅凛的牙根紧了紧。 “你无端端招惹他做什么?” “没招惹啊,就刚好碰到,”被他这一追问,叶凤歌突然心虚地垂下眼帘,望着他墨黑的发顶,“我也是随口说说,原以为他不会搭理的。” 哪知闵肃也是闲极无聊,再加上掌勺大娘与烧火竹僮憋着坏在旁煽风点火,他脑子一热就应下了。 虽说同在这宅中生活了七年,但两人从未同桌共食过,闵肃对叶凤歌那可怕的食量一无所知,当场输了个底儿掉。 傅凛听出她这是藏着半截话没说,心中顿时又慌又烦。 不过他也知叶凤歌的性子吃软不吃硬,此刻她明显不想说真话,若强追着问,只怕两人又要闹僵。 于是只得按捺下刨根问底的心思,抿紧了唇,脑中转得飞快。 **** 约莫有一盏茶的功夫后,叶凤歌便停了。 转身从小药罐子里挖出活血化瘀的药膏,在掌心里搓热,“坐好,脸转过来。” 傅凛“哦”了一声,老老实实坐直,转头面对她,密长的双睫掩住星亮眸子,略仰起脸。 许是两人这些年太过亲近熟悉,叶凤歌已许久没有留心傅凛在长相上的变化。 此刻秋日晨光透过窗户纸从他背后渗进,沿着他的身周描了金色光晕。 墨发似缎散落,银袍像一泓倒影着月华的春水,衬着他面若冠玉、眉眼如画。 不知不觉间,当年那个病弱瘦小的稚童,已长成了这般出色的模样。 好看得不像话。 勾人心魂。 招人垂涎。 傅凛等了半晌也没动静,倏地睁眼,恰巧撞到她直勾勾怔忪的目光里。 叶凤歌如梦初醒,登时羞耻地红了脸,赶忙将掌心的药膏揉上他额角小小的肿块。 “你方才是……”傅凛忍笑,才起了个头,就被强势打断。 叶凤歌恼羞成怒地略添了力道,疼得他“嘶”了一声。“闭嘴,别说话!” 方什么才?! 方才什么事都没有! 她堂堂一个正经人,怎么可能无耻流氓、丧心病狂地对着亲自照看大的小孩儿发痴! **** 被叶凤歌押着回到主屋喝药时,傅凛原本还有些紧张,怕她会发现自己藏在柜子里的“秘密”。 结果“堂堂正经人”叶凤歌太过心虚,趁他在外间喝药的当口,冲进内间将那本抓起来藏到怀中,拔腿就跑。 傅凛疑惑地绕进内间,瞥见空空如也的床头小柜,顿时无声笑开。 仿佛就是这一朝一夕的功夫,七年来两人之间习以为常的平静就被打碎,乱成了一锅粥。 可正所谓不破不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