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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了。我在迎新晚会上看到了你爸爸的表演,对他一见钟情,说起来还是我追的你爸爸呢!” mama又笑了起来,眼睛里满是爱恋的光芒,林贝贝仿佛看到了mama年轻时的模样。 “只不过,”章青的眼神倏忽间暗了下来,“那时候叶鑫国也是乐队里的一员。” 叶鑫国,林贝贝一直都记得这个名字,在那年雨过天晴的午后,这个名字让她的心里下起了一场瓢泼大雨。 林贝贝有点消化不了这个信息,顿了顿,问道:“那后来呢?” “后来呀,后来他就退团了。” “为什么?” “临近毕业的时候,有一家公司想签他们,叶鑫国认为这是个不可多得的好机会,其实说白了就是为了钱。你爸不肯签,他坚持要搞自己的原创音乐,不想被花里胡哨的资本市场所包装,打磨成自己不喜欢的样子。两个人就这样闹翻了。所幸乐队里的其他成员都是你爸的好兄弟,没有抛弃你爸,继续跟着你爸做音乐。” 林贝贝听完之后一种莫名的情绪涌上心头,就像一根鱼刺卡在喉咙里,咳不出来又咽不下去。 气氛重新陷入一种奇异的滞重,仿佛背后拖着沉甸甸的铅块,无法继续向前流动。 “好了,时候不早了,你赶紧休息吧,明天还得上课呢。”章青似乎不想再说下去了,草草结束了话题。 “睡觉记得盖好被子。”她又嘱咐了一句,起身走到门口,轻轻地把门带上。 直到mama消失在门缝里,林贝贝依然呆望着门上贴的那只□□熊。 “叮。” 安静的空气使一个微弱的音节瞬间放大了几倍,林贝贝吓了一跳,终于从一团乱麻的思绪中抽身出来。还是刚才的陌生号码,但屏幕上没头没尾地显示着,“其实故事里的潘恩并不值得同情。” 她没有回复短信,转过身却躺在床上翻来覆去。 mama说她可能不记得那些叔叔了,但她怎么可能会忘记。自己还很小的时候,爸爸就经常带着她到他们乐队进行练习的地下室听他们唱歌。地下室不大,放下架子鼓,吉他,贝斯和各种调音设备之后就基本上没有可以落脚的地方了。 但记忆里,爸爸和那群叔叔们总是很开心。林贝贝坐在高脚凳上,看着他们激情四射地排练歌曲,随着音乐的律动晃荡着双腿。 现在想想,那群叔叔其实都是一帮非常可爱的人呢,他们会在排练的间隙给林贝贝讲各种天马行空的故事;还会跟她玩捉迷藏,逗得她咯咯笑。 她现在忽然明白也就只有这样简单而天真的一群人才会跟着爸爸一起守住那份最初的坚持吧。 “呐,给你这个。”林贝贝的耳朵忽然响起爸爸的声音,脑海里的画面是七岁的林贝贝哭得像个大花猫的样子。 小小的林贝贝眼泪汪汪地抬起头,只见爸爸的掌心里放着一颗糖果,颜色特别漂亮。 那时候林贝贝刚学会认字,很认真地念道:“六,喜。” 这种糖果现在市面上已经很难见到了。 “我们家贝贝真聪明,”爸爸宽厚的手掌落在头顶,声音带着夏天的温度,“这个是魔法糖果,爸爸心情不好的时候吃了这个马上就会变开心,灵感来得特别快,你要不要试试看?” 林贝贝想起了很多关于爸爸的事情,但回忆越温暖,叶熙言的爸爸就显得越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