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第1/4页)
/一五年久月叁十,晴,有阵风/ 钟离先生: 许久不见,不知先生近来可好? 我已搬来A国一周,经历了几天的人仰马翻,终于安顿下来。A国多雨,一年到头阴沉沉的,少见太阳。今日难得天晴,心想着不如出来走走看看,也算没有浪费这大好的天气,不至于继续挥霍光阴。 在我所住的公寓楼下有家早餐店,名叫Pret,据说是颇受当地人喜爱的品牌。下午店里没什么人,我进去坐下,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店员递来菜单,也不知究竟哪个好吃,随便点了个看上去先生会喜欢的,要了两份,一份放到我面前,一份放在对面。是可颂和黑咖啡。说实在的,我还是喝不来纯咖啡,太苦了,第一口就叫我龇牙咧嘴,感觉舌尖都变麻,一路蔓延到到胸口,我变得感受不到自己的心跳。 真奇怪,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好像也变了许多。从前在家,看着你喝,我好奇那味道,叫你分我一点,喝下去苦得直吐舌头,但觑见你忍俊不禁的模样,竟也感觉并非那么难以下咽了。你的金瞳晃啊晃,衬着朝阳,变成了流淌的蜜水,滴在杯中,冲淡了它原本涩苦异常的味道。 可能是异国用的咖啡豆和家里的不同,制法也不同,他们或许是没有先生那般耐心,愿意端起小盅细细地磨。大家都急躁,没有人愿意长久地停留在原处,把时光凝成琥珀,用研杵划开一圈一圈的年轮。我小时候好多动,不小心打翻你的杯碗,黑色的粉末撒了一地,我低头盯着它们,像枯鸦的尸体,怀疑自己也即将化作地上的一滩。幸好,先生好脾气,从未同我计较过,还牵起我的手,轻声说没关系。 先生,你给我下了咒,你不该这样骄纵我,后来那么多年,你橱柜里的杯具每样都被我打翻过,你不知道,我低着头,其实并没有要认错的意思,我只是在等你来哄我。这招屡试不爽,十三年过去,我都长得比你高了,还是要被你摸摸头,哄一句没关系。 没关系。我盯着面前的两份早点,慢慢都吃干净了,即使它们味同嚼蜡,如鲠在喉。先生教过,不许浪费食物,我还是很听话的,即使你已经不在我身边。 没关系,天气很晴朗;没关系,天气不晴朗;没关系,店员拍拍我,叫我sir,问我还好吗? 我撒了谎,说没事,只是喝不惯这苦味。 店员恍然大悟,问我要不要换一杯拿铁?纯咖啡的确不是常人能接受的,喝起来像药汁。她比比划划,我没有听进去,只是端起另一杯,也灌下去。店员好像被我吓到了,不敢说话,我说结账,她问我不继续等您对面那位了吗?我说我没有在等人,我只是习惯了,一时半会改不了。 店员是位和善的孟加拉裔姑娘,她送了我一份法式餐包,沾满白花花的奶油和糖霜,像雪落在尸体上。我拎着牛皮纸袋,从城中心逛到海堤边,坐在椅子上,走不动了,开始想如果你在这,会做些什么? 我把面包掰碎,扔在地上,很快被海鸥和鸽子分食殆尽。牛皮纸袋被尖锐的爪钩划破,这群未开智的生灵绕着我盘旋,羽绒扑得到处都是。我打了个喷嚏,觉得坐够了时长,启程往回走。 还是学得不像,我尽力地模仿,像个演技拙劣的小丑。原谅我,我对小动物生不出什么爱怜之情,追根究底,我和它们是同类,没法站在更高的台阶上俯视。我猜如果你在这儿,肯定会用手抚摸它们光滑柔顺的背脊,鸽子会咕咕地拱在你的掌心,以一个被驯服的姿态。 我想我也是那群野兽中的一员,被你捡到,被你驯化,为你收敛自己的本性,好似真的能成为高级的智人。或许这是一种进化,不仅仅是从四脚变成两脚。有天晚上我溜进你的房间,十指掐上你的脖颈,摸到了突突跳动的血脉。你睁开眼睛看我,被房水充盈起来的玻璃体折射着微光,我感觉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