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烛光 (第2/3页)
女,本身又不是高官的女儿,没有一个有力的娘家,在那里怎么会不吃苦呢?也幸好女儿竟然忍了下来,到如今终于显赫。 几位晚辈的夫人便也感叹着小姑的辛苦,金氏一边说着,一边想,要说自己的婆婆生了五个儿子,有四个成年,另外还有一个小女儿,她的这些孩子之中,最得力的是小女儿,当初有谁能够想到,一个小小的高丽来的奉茶宫女,竟然能够做到皇后呢?而且还改了个蒙古名字,叫做“完者忽都”。 丈夫家中本来并非显贵,很是寒微,自从出了这样一位宫中的贵人,高丽的阳光这才照到了奇家,所以婆婆对女儿,也是加倍的思念,自己的丈夫连同几个小叔,提到meimei的时候,也是格外尊重的,倒好像那不是他们的meimei,而是年纪大很多的jiejie,在高丽,长姊或者长兄的权威可是不一般啊。 于是金氏便说:“屈指一算,太子殿下今年也已经十四岁了啊,据说十分聪明呢。” 李夫人点了点头:“是啊,太子今年可不是已经十四岁了?皇后去了上国,也已经十八年了。” 爱猷识理达腊那孩子,也是自己的孙子,可是他长到这么大,自己一次也没有看到过他,只是从元国那边的来信和使者说,很是聪明健壮呢。 荣安王府之中是这样的场景,此时林熙仁坐在自己的屋子里,也在看雪,她把糊着白纸的木窗向外微微推开一条缝,看向外面的雪景,真的是冷啊,从前自己看韩剧,雪景往往是很唯美的,现代的浪漫故事中,雪总是与爱情相连,比如说《冬季恋歌》,古装剧之中,天空落下的雪片也是很美的,好像不是雪,而是洁白的精灵,尤其是夜间的雪景,有一种很特别的幽幽的情怀,镜头非常的美。 可是现在,她住在开京猪坂桥的这一间简陋房屋之中,面对这样的大雪,便减退了那份浪漫情怀,她能够感觉到的,更多是严峻,这就是寒冷带来的考验。 林熙仁盯了那雪一阵,转头看了看室内,厚厚的草席上铺着灰褐色的绒毛褥子,另外还有一条已经折叠整齐的毛绒被子,虽然自己的狩猎技能很一般,不过赶在入冬之前,总算猎获了足够的野兔,剥了皮之后,使用了猎人常用的脑液鞣皮方法,鞣制兔皮,为了找足够的动物大脑,林熙仁在草原上游荡,看到新鲜的羚羊尸体,就过去撬开颅骨,从里面取出大脑,用作鞣制皮革的原料。 这个过程完成之后,将剪成方形的兔皮一块块拼接在一起,缝制成一条毛褥,还有一条被子,颜色都是深浅不一,褥子很窄,只有一米二的宽度,够一个人躺在上面,被子倒还算是宽大,可以将她在里面卷起来。 林熙仁的这一套过冬装备,让金精丽很是赞叹:“熙仁,今年的冬天,你不会冷了。” 这可是比芦花填的被子保暖多了,在猪坂桥,如果谁家中有毛皮被褥,那可是很体面的事情啊,德三大叔家里就有这样温暖的东西,自己其实不是不可以在被子里絮鸡毛,只是鸡毛很容易从麻布孔里钻出来,就让人看了烦乱,而且鸡毛倘若不处理好,上面容易沾染鸡血鸡粪,所以还是这样的毛皮寝具最好了,尤其是这样的兔皮,绒毛多么的柔软,晚上躺在上面,一定是非常温暖的,虽然是一块一块拼接成的面料,不像是整张羊皮那样大方,但是也很值得珍惜了,尤其是在这样的冬天,真是令人心爱。 林熙仁也是特别喜欢这一床被褥,不在上面铺床单,直接就睡在兔皮褥子上,手摩挲着柔软的皮毛,有一种特殊的安慰感,好像有一个特别温柔的存在,正在抚慰自己,兔皮的被褥将自己包裹起来,确实温暖了许多。 然后两个人又聊起熟人的事: “德三大叔和几个猎手要进山去打熊呢。” “啊,他们胆子可是真大啊。” “要熊皮啊,说是要进贡给元国呢,假如德三大叔他们猎到了熊,就可以拿赏钱了,听说今年格外要熊羔皮,熊羔皮格外柔软呢。” 林熙仁撇了撇嘴,道:“我觉得用用兔子皮也就罢了。” 幸好自己的非洲草原上没有熊啊,虽然本来也猛兽不少,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