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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对,你又不是我的小狗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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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间的酒店走廊格外安静。虞书欣推开王鹤棣的房门,没有再合上。王鹤棣坐在她刚才化妆的凳子上,门外吹来的暖风扬起他耳边的发梢。他一言不发地看着镜子,恍惚间还能看见虞书欣留下的残影。四目重叠,狼狈不堪。肩头,昨晚的齿痕被淤血填满,红肿不堪。视线落下,可以看见半拢的浴袍下赤裸的肌肤。

    王鹤棣摸着右侧大腿那一圈图案,终于明白虞书欣泡在水里一直看的是什么。她在看这圈纹身。这圈,在刘艺腿上也有的纹身。年少无知的勇气化成一圈铁口,青面獠牙,默不作声地吞没时间。

    长久的存在是一种无法抗拒的驯化,如同天生的项圈勒在王鹤棣脖子上。但温顺是野性的坟墓,将原本希望植根心中的情感变成一抔无意义的黄土,一粒也吹不进虚度的光阴里。

    当初那个下定决心要和刘艺白头偕老以至于不惜在身体上留下见证的王鹤棣可能不会想到,在不久的以后,那片曾赐予深厚含义的纹身对他而言也不过是一片普通的皮rou。普通到,如果不是被人提起,再也想不起其中的含义。普通到,和人生中绝大多数的坚持一样,经不起哪怕一次的回头望。

    而这些,王鹤棣自己都无缘参透,又从哪里偷来真经诵给虞书欣。更何况他没告诉过她的事情太多,这还算不上其中一个。

    深怀难言之隐的人总是格外偏执,所以他总是有许多无理取闹的坚持。他喜欢看虞书欣笑,却不喜欢看她对别人笑。他喜欢惹虞书欣生气,喜欢让虞书欣哄他。嘟起的嘴和眼角的鱼纹,他都要看到。

    他一直觉得自己记性很差,所以从不记得自己有向虞书欣服软认错。可他却记得虞书欣每一次讨巧卖乖,记得虞书欣喜欢吃肥牛,记得虞书欣怕冷,记得虞书欣喜欢的咖啡,记得虞书欣哼过的每一首歌……

    而他记得虞书欣很多样子,却唯独不记得,和他分别的那个夏天里,她的样子。那段回忆像是罩了一层又一层的网,沉在他的记忆里,捞不上来。而这一刻,他望着镜中与他重叠的属于虞书欣的残像,终于将那团网捞了起来。拆开层层缠缚,里面躺着一枚小小的赤裸的小人,胸膛正中缺了一块,只剩下一个洞。

    一个小狗形状的洞。

    王鹤棣知道,那并不是真的小狗。而是一枚发卡。那枚虞书欣送给他的,有一双很漂亮的黑色宝石眼睛的,小狗发卡。那枚被他连同他那颗聋哑的心一起,被丢进垃圾桶里的,虞书欣最后一次想要挂在他身上的狗牌。

    记忆里,虞书欣只问过一次,为什么不戴。而他那时说,他又不是谁家养的狗,为什么总想着往他身上挂东西。

    后来,虞书欣再也没问过。

    她只说。也对,你又不是我的小狗。

    失去,从来不是在一个瞬间完成的。但意识到失去,只需要一个瞬间。

    王鹤棣在夏天失去了虞书欣。王鹤棣在冬天清晰地认识到了一点。

    生气,又或者是难过。他觉得自己总应该有其中一个情绪才算正常。他确实悲伤,却不是为了自己。是为了虞书欣。

    王鹤棣终于明白,为什么他关于虞书欣的记忆,总是格外清晰,但又格外模糊。因为他是个胆小鬼。一个,用涂抹过的记忆欺骗自己的,只敢记得虞书欣爱他的瞬间的,胆小鬼。与愚蠢的虞书欣那些复杂的少女心绪相比,王鹤棣更像个纯粹的傻子。心盲眼瞎地躲在缝了六年的痴情壳子里,连抬头看一眼的勇气都没有。

    扼杀一个人的天真与勇敢,是全世界最残酷的刑罚。而他这个胆小鬼,为了自己那可怜的自尊。在春天,杀死了一只永远勇敢的小兔子的勇气。又在下个冬天,无知且傲慢地谴责那只兔子变成了没有良心的白眼狼。

    虞书欣说得没错。跟这样的他谈良心,真的有些可笑。

    其实也对。能背着多年女友和共演女演员搞剧组夫妻的人,良心自然少得可怜。可就算再少,总归也剩了一点。而王鹤棣这次打算把这为数不多的一点良心,留给虞书欣。他应该放过她。

    如果不是全力以赴,这个世界上,没有哪两个人是一定要再重逢的。而他和虞书欣不是什么天赐良缘,自然也就没有千丝百缕的缘分。相拥,亲吻,生离死别。属于角色的故事总是百转千折,却也柳暗花明。王鹤棣的幸运值似乎只够兑换一张208w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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