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羊人之妻 (第2/3页)
/br> 老妇人是“牧羊人之妻",我嘴边自己蹦出一个音节,叫阿卡。 这个时代,不是外号的正经名字,是贵族男人才有的东西呢。 法乌斯端来三碗小麦粥时,我很快明白了那位母亲的用意。 我们挤在席子上吃饭。老妇人一直同我聊天,她说丈夫去的早,前年好不容易攒够了嫁妆,把大女儿嫁出去。她夸赞法乌斯的勤劳和友爱,但这好小伙因为种种原因,16岁还没结婚呢。 十六岁。 法乌斯听到母亲的话,跟个大闺女一样埋头喝粥。显得盯着他看的我像个登徒子。 炉灶里的火已经快熄灭了,屋子里很昏暗。但他挺拔的脊背,因为劳作而结实自然的肌rou,完全不像个未成年。 是我呆板了,以大家三十的平均年龄,他已走过人生的一半。 但那双眼睛里满是青春才有的热力,是我这个飘荡了不知道多久的幽灵,深深艳羡的明亮。 我当然知道他母亲有意撮合我们,虽然我这个幸存的外乡人没有嫁妆,但想来也不会要求聘礼。毕竟年轻健康,只要品性也不坏,就是个好选择了。 而法乌斯,高中生的年纪,天天和羊在一起。却猛然有一个相貌正常,需要帮助的姑娘撞进了他怀里。 一个现代女性,出于自尊,矜持和道德感该有什么反应? 可惜,我是个渴望活人生命力的幽灵,披着一件不久前还死透了的躯壳。 而一个能让我复活的猎物,自投罗网。 唉,我们那天是分开睡的。 这对母子没有挟恩图报的意思。两天后村子里有商队要来附近的村子,老妇人决定带我去看能不能遇到同乡。 他们只是出于一种有机会不试活该光棍的朴实观念。毕竟这个年代人口少,在这狭长的亚平宁半岛更是羊比人多。不积极一点,小伙子是有可能只能跟羊过一辈子的。 我比他们俩急多了。 第二天刚亮,法乌斯就要牧羊,我扯住了他的衣袖。 “请带我一起吧。” “孩子,你还得养伤呢,他牧羊要走很远的。” “我昨晚梦到了森林里的人,一直很害怕…看到他才安心下来。拜托,就这一次,我会帮上忙的!” “唉,法乌斯,你怎么说?” “她脚力不错,也是自己一个走到这儿来的。” 老妇人瞪了儿子一眼,终归还是放我们一起去。 羊群真是怕生。昨天我太激动了,只记得它们转来转去。今天我才发现,它们一边成团乱转着前进,一边小心避开牧羊人身边的我,只有离我远的才敢咩咩叫。 都说动物能辨别超自然生物,但我从前正经当鬼时,可没有猫狗搭理我。 是复活带来的变化,还是说,和那位送我一程的狼女王有关呢? 法乌斯很纳闷,我只能说:“我从小就不讨动物喜欢,但这可是有好处的。” 我走到羊群后方,开始小跑。刚刚因为慌乱,还需要强行赶着前进的羊们也跑了起来,没有一只愿意与我碰上。总之,速度一下子提升了。 我虽然对畜牧业一窍不通,却恰好很爱看牧羊犬的视频。 法乌斯一下子脱离了那种不敢看我的羞涩,直直的望着我驱赶羊群的样子,手指抽动。 这家伙,不会想摸我的头吧? “摸头不行,但是等会儿可以背我哦。” “不是的…唉?!” “路这么崎岖,我跑不了太久。我的威慑比你的牧羊杖好用,所以一会儿爬坡时你直接背我一段吧。” 我简直是胡搅蛮缠,但法乌斯点头了。 可能因为有“工作的理由”,到山坡下时他半点不扭捏,爽快地蹲下让我上去。 昨天就觉得了,作为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