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夜法则(吸血鬼NPH)番外-兰洛斯)_回忆一 初遇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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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忆一 初遇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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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家,坐上轮船,离开了那个地方,过流浪的生活。是什么致使母亲宁愿放弃锦衣玉食的生活流浪,也不再回去呢?我并不理解,我只知道,即使是在这个灰暗,简陋的小巷,母亲每天出去再回来,哪怕穿着再简陋的衣服,看着我的时候,都会有着温柔灿烂的微笑。哪怕最后永远的闭上双眼躺在冰天雪地的时刻,亦是如此。

    母亲从未提过父亲的名字。

    “弗兰德……”那是母亲闭上双眼之前,喊出的我从未听过的名字,那是一个男性的名字。

    母亲死的那天晚上,Nosferatu   诺菲勒族找到了我,并接纳了我。他们找到我时,对我说,根据——《密党六戒》——第五条The   Fifth   Tradition:   Hospitality(客尊:应该互相尊重领权。在你到达一个陌生的城市时,应该向那里的管理者引荐自己。如果没有得到他的批准,你不能在那里做任何事),他们曾找到过刚来到这座城市的母亲讨论过,因为母亲的另一半是Gangrel   冈格罗族,她是人类,不是单纯的同族,这件事他们不好做决定,而我母亲的意思是只要她还在这个世间,我还是由她单独抚养,但在她死之后的日子里,就拜托他们代她抚养我。

    “你的母亲是一个伟大的人类女性。”他们诚挚的和我说。是的,因为我是半吸血鬼,人类的寿命相当于吸血鬼来说,很快就会结束。母亲料到如此,所以为我安排了一切。

    我当然接受母亲的安排。

    由于他们是丑陋的吸血鬼族群,生活在那个城市的下水道或者墓xue。

    他们及其团结,和睦友爱,会在我生日时庆祝,也会在某个晚上集体出游,享受月光。

    不会像其他吸血鬼种族内部争斗。

    而之后的我不知是Gangrel   冈格罗族本性的原因还是性格如此,虽然和Nosferatu   诺菲勒族一起生活,但还是喜欢独自在那个城市流浪,而且他们也很理解我。我曾见过女孩因收到喜欢男孩子的花而面红耳赤,也见到过乞丐在地上拾到一枚1便士就沾沾自喜,我也发现自己可以接触阳光,这大概是母亲也没有想到过的,这也是身为人类的母亲带给我的福祉。不过晒后四个时辰左右会很渴望某个东西,以及会想找个阴凉的地方躲藏起来。不过后来我才知道因长时间暴晒从而渴望的某个东西是血液,人类的血液。

    我从来没有猎杀过人类,只是通过有的酒吧会提供血液混合的酒类,勉强饮用。

    血液对我的吸引力没有那么强,或许也是因为母亲的缘故。

    我后来才归属血族,并且是以不完全吸血鬼的身份,遭到了很多纯血统的血族轻视,虽然Nosferatu   诺菲勒族从中周旋,但以Nosferatu   诺菲勒族在血族中的地位,效应微乎其微。反而我的另一半血统Gangrel冈格罗族在这一方面提供了便利:被称为“漂泊不定的独行者”的Gangrel冈格罗族绝大部分不喜欢社会甚至血族长老们统辖的束缚而喜欢野外的舒适自由生活,所以在某些情况下,并不好受血族长老们的控制,只要忽视其中一半人类血统,我则成了Gangrel冈格罗族最合适、也最容易cao控的代表者。

    名义如此,但我内心的氏族仍然是Nosferatu诺菲勒族,那才是我的归属地。

    这次行动,血族同盟的策划者独特挑选了我,我并不意外。贝西墨家族的消灭血族数中在血猎家族中比例是最高的,与此同时,他们本家家族府邸的防御结界都有圣水、银质十字架还有其他不知道什么圣器护持,在某种程度上最令血族头疼:吸血鬼接近结界犹如被太阳灼烧一般,疼痛难忍,而且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恢复。我接近结界时除了有一些怪异的难受,只有碰触结界才会有强烈灼烧的感觉。所以,选我探查进入内部是最好的结果,并且,由于在人类世界生活了一段时间,比较容易接触人类,此次探查计划不宜打草惊蛇,除却黑色的令人意外的头发,确实是最合适的。

    此次行动,深入敌营,不可懈怠,想到Nosferatu   诺菲勒族亲王曾经和我的谈话——活着回来。

    突然,我听到轻微的上楼的声音,虽然很轻,但是我还是听到了。

    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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