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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整,很多诗不是记不住,上半段记得,下半段却又记不起来,真的很玄,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正要开始背诵,闵春忽然站了出来,道:“刚才那位仁兄,你背了多少首诗?” 那人见闵春询问,喜出望外,斯斯文文的道:“在下吟了三十首。”闵春略一点头,道:“那你还能吟出多少首?” “这……”那人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闵春道:“我很欣赏你,也觉得你才华横溢,很想再听你继续吟诵,当然,接下来你吟的诗不限定七步,我单纯只是想听,可以满足我这个小小的心愿么?” 那人神色复杂,道:“多谢闵小姐赞誉。”闵春微笑道:“那么,请开始吧!” 李斯疑惑不解的瞅着闵春,不知她这是何意,闵春偷偷的给了一个“你安心”的眼神,李斯隐隐猜到了什么。 那人起先念那三十首诗的时候还算流利,现在却是有点结结巴巴的,念到第三句的时候,李斯已经明白闵春的意图了。闵春忽然打断了他,笑眯眯的道:“仁兄能背出这么多诗实在是很不容易,只不过,吟诗作对本是再风雅不过的事,你却跟背书似的,难免失去了诗歌的意境,这些诗,不是仁兄自己所作吧?” 那米姆努人臊得脸红了一片,作不得声。闵中坚忍不住瞪了闵春一眼,道:“他能背出这么多诗,也算是过目不忘,难道还配不上你么!你故意从中作梗,是什么意思!”闵春倔强的扭过头去,不敢顶撞父亲。 闵中坚瞧了李斯一眼,道:“你开始吧。” 开你老母!李斯连翻白眼,满腹牢sao,但也无计可施,只好开始背诵梁小雪小册子上的诗,他吸取了刚才那位猛人的教训,将那诗背得抑扬顿挫的,场内场外皆是暗暗点头,不知道多少妞儿瞧得目眩神迷,芳心倾慕。不一会儿,那十首背得滚瓜烂熟的诗已经全部背诵完毕,李斯念出一首最喜欢的岳飞版满江红。 “壮志饥餐胡虏rou,笑谈渴饮匈奴血……”李斯慷慨激昂的将这首千古流芳的名词吟诵出来,这是李斯最喜欢的一首词,每每念诵时,脑中都会想到当年的南京大屠杀,浑身热血沸腾,加上他英姿不凡的俊伟气概,当最后一句念完之后,全场爆发出雷鸣般的叫好声,就连闵中坚也是忍不住叫了声好,闵春俏脸泛红,兴奋之极,这是自己要嫁的男人!这首诗,绝对不是小雪那些妮子能作出来的,这是他自己作的!慷慨激昂,壮志凌云,让人忍不住血脉贲张,引发胸中的那种共鸣。 李斯淡淡一笑,风sao的再走了七步,笑道:“下面这首诗是要送给闵小姐的。”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良久无声无息,如痴如醉。 孔乙己说,窃书不算偷,李斯剽窃古人的诗,那自然更不算了,反正老岳和老苏都不可能告他侵权。 闵中坚带头叫了一句好,他的表情很难以文字来形容,仿佛惊喜,又仿佛要冲上来啵李斯一口,又像是不敢置信,复杂,复杂。紧接着,所有的人都是轰然叫好。 闵春适时的道:“父亲,您觉得还有必要再比下去么?” 闵中坚朗声笑道:“不用了,不比了,没想到李公子竟有这等才情,老夫可真是夜郎自大了,总是瞧不起神魂大陆的人,真是没想到砝码帝国的人在诗词歌赋方面的造诣原来已经不逊于我们唐人了。” 李斯谦逊道:“岛主过奖,岛主过奖。” 闵中坚连连点头,笑逐颜开,向众人问道:“大家觉得李公子有没有资格获得文魁?” “有!”齐刷刷的一阵大吼。 废话,哥连苏东坡都搬出来了,都不能当文魁,人家老苏真的要气得从棺材里爬到异界来发飙了。 第三卷 第一百六十二章 酒中仙1 更新时间:2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