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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春天不是读书天
姜西月是在乐天派中磕碰长大的实用者。 韩雁回是在现实主义家庭中存活的理想派。 命定冤家。 天生一对。 六年前,她毫不犹豫地卖了他,给自己一口气赚了四年的学费,也成功把清高的理想派气到了大洋彼岸。 六年后,他重逢后的第一句话,变得再市侩不能,“早知道,当时应该和你一起把我卖个更高的价,五五平分。” 她愣了下,然后笑着说:“这么多年,终于上道了啊。” ———————————————— “叮……” 诺基亚响亮的铃声刚响第一声,还没来得及多哼哼,就被一只手十分果决地摁灭了,从被窝伸出的手,腕上的黑色头绳晃随之荡了下。 卫生间的镜子缺了一角,被人用大礼包里的旺仔贴纸盖住,旁边是四驱兄弟和仙剑奇侠传的贴纸,被人撕了一半,露出白白的底色。 镜子印出眼前人睡了一夜的自然卷,乱得叫人想起昨晚电视重播的倚天屠龙记,却被人毫不在意地用黑色皮筋在脑后全捆成一团,连用手再扒拉一下都懒得,就紧着把叼在嘴里的牙刷草草刷了几下,啪得开门出了卫生间。 “毛贼谢逊,哪里逃?” 餐桌边传来少年的声音,随之而来的是一个枣子沿着弧线抛了过来。 接的人眼皮子都没动就抬手接住,嘎嘣脆咬了一口,才说:“乖无忌,叫义父,义父要图谋大业去了。” 被她口头占了便宜的姜新舟却不在意,只是懒洋洋劝了句,“没见宣传标语上写的吗,读完初中再打工,磨刀不误砍柴工。” 比标语更有用的,是桌子上煎得油汪汪的金黄鸡蛋。 狮王谢逊犹豫了一秒钟,还是老老实实地坐在桌旁吃起了早餐。 筷子一戳就冒出琥珀一样柔软流心的蛋黄,煎得焦焦、咬着咔咔响的蛋白,烤得外脆里韧的年糕,被夹着沾了些蛋液再一口咬下,扯出白软的牵丝,一时间饭桌上无人再斗嘴,全都埋首奋战。 相对而坐的两个人有着微妙的相似。 他们都长了一头卷毛,皮肤都带着小麦色,都是精精瘦瘦的样子,仿佛春天里随风而长的动物,从头到尾都充满了生命力。 然而两人却也有着微妙的不同。 那头卷毛在哥哥姜新舟身上就成了慵懒的漂亮,是被春风亲吻过的潇洒浪漫。 meimei姜西月则长了满头的打着波浪的小卷,放在黑白片中秀兰邓波儿头上正好,一旦成了长大的少女,看着就多了些彼得潘的顽固性天真,尤其被她一股脑儿地胡乱捆在后脑勺,就更显得粗糙而可爱。 “咱家的艺术家又去哪儿采风了,剩你给我做饭?”少女吃得快饱,终于腾出嘴来问了一句。 “早上就看见留了张条子在桌上,人不见了。怎么,我做饭你还不知足?”少年夹着鸡蛋的筷子直指她,问道。 “知足,知足,可太知足了,老姜那化神奇为腐朽的手艺,我可没命多尝。” 说罢,少女身子前倾,趁其不备,一口咬掉了他筷子上的鸡蛋,含糊不清地说:“我只是奇怪你今天怎么起这么早,还能做早饭……” 接着她顿悟,“你压根没睡是吧,又和人捣鼓你那贝斯呢。” 看着对面哥哥那风轻云淡的默认模样,少女在心中默默叹了口气,然后狂风暴雨般地席卷了桌上剩余的早餐,腮帮子鼓鼓的就站了起来。 “走了?”姜新舟问道。 “天降大任于斯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