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买不如租 (第1/2页)
14..买不如租
梦蝶14. 梁碧荷又一次拒绝了他。 十八年没见,她居然拿起了乔来。一个老女人罢了,34岁的年纪,都进不了他的清单了。 虽然眼睛还是那么圆,脸上的婴儿肥已经褪了,但是声音还是那么好听,温温柔柔的,听得他都in了。皮肤还是那么好,就是不知道摸起来怎么样——男人挂了电话,动了动手指,又皱了皱眉。 这两三天的连接拒绝犹如冷水泼下,让他也冷静了几分,聪明绝伦的智商又占领了高地。再回顾下自己这两天的举动,犹如犯了什么脑疯,简直就是梁碧荷给他下了蛊。 是了,肯定是。一切从古诗提到她开始。 是因为当年他太年幼。试手之作嘛,心境不圆满,对她还有亏欠。 有亏欠,那太好办了,拿钱补上就是。他已经不是十八年前的他了。本来还想着和她叙叙旧——给她一点钱。可是她拿乔,不吃饭就不吃。他也很忙,想要见他的人能从纽约排到华盛顿。梁碧荷故步自封封闭自守,天天待在讲台那一亩三分地上,早已经看不见现在的他。 何况还结婚了。 他皱眉,又想起了昨晚桌上的戒指。茶杯热气腾腾,她的无名指上戴着一个拿着放大镜都找不到的碎钻戒指——碎到掉在地上,他都不会弯腰去捡的那种。 罢了。 什么狗男人。 手臂又无故的发起抖来,男人抬起手皱眉看看,又甩了甩手。现在他突然有点想杀人——这当然也是老毛病了,他恃才放旷天资绝艳,有点小毛病很正常。混华尔街的,谁又是信男善女?手上不带点血腥? 信男善女也进不了这道门。 不吃饭,那就不吃。 接下来的两天碧荷依旧一天三节课的学习排着;某个繁忙的男人已然坐着父亲的私人飞机飞往京城。就如同当初他悄悄的走了,这个男人悄悄的回来了,打了几个电话,又再次消失在了她的生活中,只是这回她的生活不会再有任何涟漪。在京城他已经排了繁忙的日程,先见兔子官员——见同行,饭局,还要见见和收购案有关的人。第一天的晚上是公务,和某位官员在一个不起眼的破旧小院子里他吃了一顿不那么破旧的公务餐,第二天他的饭局,已经是老校友Robinson组的局了。 豪华的宴会大厅里灯光明亮。 京城极致繁华之地。 这个老匹夫回国十多年,早在某个大投行做到了MD,算起来他也贡献了不少力量——介绍了不少业务。如今为了这个六百亿的收购案,这个老校友闻风而动,果然又来了。 利益就是海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