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屋 (第五章 Hermaphroditus) (第2/3页)
久久凝视着琴身上的标志,总觉得......似曾相识。 午餐是一块煎鱼排,黄油土豆和白面包,以及一杯酸涩的葡萄酒。饭后酣睡一场,滴落在窗台的雨水唤醒了好梦。 温斯顿揉揉眼睛,看了手表才知竟然睡了快三个小时,这期间整栋老宅静得像空无一人,窗外雨势停停走走,此时难得渐歇,却依然没有虹光来驱散迷雾。 看来还要下。 温斯顿裹着睡衣躺在床上,骨头缝里生出丝丝懒意。既然无人来喊,不如就蒙头睡过去?这个念头刚一冒芽就被他否决了,两只眼珠瞪得圆圆,四下溜过这间客房,最后停在床头柜的白瓷绿玛瑙烛台摆件上。 烧了半截的蜡烛稳稳立在松果形的鎏金顶盖上,温斯顿两手支颐,摇头晃脑打量瓷面上的彩画——一个下体浸在湖水中、枕靠在岸边沉睡的女人。 不经意的发现引起了好奇心。他回想上午的经历,这间宅邸展示出的所有艺术品中,竟有半数都在描绘这个衣衫半掩的女性形象。哪怕如今是一位小姐当家,也不可能一意孤行到将几代人的审美统统摒弃,随处挂满略显绮靡风情的画作。 他盯着烛台认真思考。柔美无力,不是阿尔忒弥斯;深林水潭,也不该是阿弗洛狄德;珀耳塞福涅庄重又冷傲,唯有那伊阿得——这类依傍河泽而生的仙女是最贴近的答案。 温斯顿不懂为何存在于高山和原野中的家族会崇拜水精,所以他打算去问问明白人。 “赫马弗洛狄德丝(Hermaphroditus)。” 森管家将热红茶递给他。 温斯顿微微一怔后恍然大悟。带着答案再去回想,似乎也确是当然。 从名字就能看出生父母的一位人物——阿弗洛狄德和赫尔墨斯之子,容貌美丽绝伦。古神话里的漂亮少年似乎都没有什么好下场,关于赫马弗洛狄德丝最广为人知的故事,是他不得不与一位疯狂的爱慕者共享一具身躯,从此在数千年的文学艺术乃至医学发展的长河中,作为“雌雄同体”这一符号存在。 相比声名赫赫的诸神和人类英雄,赫马弗洛狄德丝并不是一位耳熟能详的角色,他在神话世界体系里,俨如一整刊报纸内页、靠近中缝的最便宜的广告版位。不过是源于自身生理结构的特殊性,被后世赋予了寥寥伦理和宗教上的意义。 有古老铭文记载的一种说法,这类性别糅杂统一的过程即是结合与生育的真谛,本人也因此被当作是婚姻的缔造者。这并不稀奇,俄耳普斯宗教观中备受崇拜的光明神法涅斯即是二元一体身。等到了中世纪,在炼金术手册与版画中,他又以两头一身的怪异模样出现,由其衍生出的“雌雄同体(hermaphrodite)”一词,被认为是物质间完美的非自然的再创造。 如此分析下来,森管家侍奉的家族,或许正如他所言,是一个极其看重礼法约定的守旧派欧瑞尔姓氏。先代的祖辈们于艺术上的造诣非比寻常,每一代家主都是慧眼如炬,受其资助过的名家画作和匠人工艺堆砌起一间偏僻的黄金屋,子嗣后代们又延续了守护宝藏的自觉,从纸醉金迷的大都市中脱离避世,这般严谨古板得近乎超脱的做派不就是祖父最向往的贵族品格么?可惜他早已不在人世,是否便藉他子孙的眼睛,看一看时代洪荒里仅存的方舟。 温斯顿为脑中瞬间涌现出的一股可谓为“命运”的激流身心震颤。他不再懊恼把自己抛弃荒野的火车和在雨中悲惨求生的经历,甚至不再去想这一趟喻示梦想与现实拉锯的旅途会有怎样的结局。所有的自我感动和迂腐浪漫,证明了他献祭给文学的心跳会将这一刻的不朽永远传递下去。 “要去藏书库里参观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