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辩双方_庭审(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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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下)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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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开始,审判长高毅首先传被告人薛波到庭。

    曲衷最后一次见薛波还是一个月之前,去C区看守所会见那次。当武警押着他走到被告人席位上时,她看到薛波面容憔悴,身板又瘦削了几分。估计是看到起诉书副本上指控的罪名和公安起诉意见书上建议的罪名一字不差,顿觉心如死灰,觉得今天这庭审不过也就是走个过场,自己组织卖yin的罪名恐怕早已坐实。

    曲衷深呼吸一下,坐直了身体,告诉自己不要被他的情绪影响。薛波的眼里可以黯淡无光,她不行。因为她是他的辩护人,有句话叫做律师是当事人的喉舌,言当事人未能言之事,刑事辩护尤甚。如果不幸卷入一场刑事案件,是如踏入一条伸手不见五指的暗巷。那么辩护人要做的,就是在沿途点灯,帮被告人从看不见希望里筛出一点希望。

    薛波手上的手铐被解除,高毅开始确认他身份,身份证号、出身年月、最高学历、犯罪前科等等,都是起诉书上写明的内容,薛波一一作答,并无异议。

    在介绍完三位审判人员以及出庭支持公诉的翟昰之后,高毅开始走庭审前的最后一个程序——回避。

    他首先询问薛波:“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

    薛波摇头,有种破罐子破摔的决然:“不申请回避。”

    高毅转而问辩护席上的曲衷:“辩护人是否申请回避?”

    很少会出现到了庭上还申请回避的情形,可曲衷这时却在脑子里快速过了一遍回避的法定事由,她记得其中有这么一条,如果检察人员在检察活动中违反规定会见委托人,那么当事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想到这,曲衷直直地朝对面的翟昰看过去,发现恰巧他也在看她。心照不宣的对视,他大约是和她想到一处去了。不知道一个案子的检察人员和辩护人私底下滚床单是否构成回避事由,立法者在制定这个条款的时候,压根不可能设想过这种情况。

    曲衷不说话,高毅以为她在走神,提高音量不耐烦地又问了一遍:“辩护人,是否申请回避?”

    曲衷这才抿了下唇,不疾不徐地开口:“辩护人不申请回避。”她这话是抬起下巴对着翟昰讲的,说完她隐隐看到他重滚两下的喉结。

    曲衷说罢侧过脸来,窃窃挑眉。翟昰现在是什么心情她不得而知,反正她看到他那副模样是爽了。

    很快到了法庭调查的环节,按照规定是由曲衷先开始。

    她收到高毅的指示后,开始对薛波发问:“被告人你在茶楼里具体是做什么工作的?”

    薛波:“主要是打扫卫生还有给客人端茶倒水,偶尔会帮客人拿鞋。”

    曲衷:“你的工作向谁汇报?”

    薛波:“张洪林。”

    曲衷:“工资谁发?”

    薛波:“也是张洪林。”

    曲衷:“你和张洪林是什么关系?”

    薛波:“他是我老婆的亲哥哥,也就是我的大舅子。”

    曲衷:“店里其他工作人员都知道你和张洪林的这层关系吗?”

    薛波:“都知道。”

    铺垫了一堆,曲衷总算问到了最关键的那个问题:“你是否在湘味小厨的股东微信群里?”

    薛波顿了一下,坦白:“是的。”

    曲衷:“是谁拉你进的群?”

    薛波:“张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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