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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那时候的第一条联系人不是我,是一个和他同院同级的男生,他死活不发。于是被一群人授予钢铁直男的雅号。这件事他没和我说,是后来我才知道的。……那天我和他去校外撸串,他请客,对我说,学长,你去看我的比赛吧。我说,长跑比赛太无聊。他说,那你带着电脑去敲码。我抬头看着他。他说,我就想让你在场,看不看我都没关系,感觉这样很有动力。我问,为什么。他说,计科男神去给我撑场,我有面儿。……我和学生会的活动请了假,扛着电脑骑着单车去了东校区的体育馆。在一群加油呐喊的人群里清新脱俗地带上耳机敲键盘。因此引来了很多诧异的目光。我觉得时间差不多了,抬头看了跑道一眼,发现谢宸旻一直在注视着我。对上眼之后他开始笑,对我做手势打口型道:“学长你下来!”那时我耳机里正放着艾薇儿·拉维尼回归乐坛后的新歌。我望向他的时候,她唱到的是“Godkeepheadabovewater.”我不是一个触景生情的人,但我恍惚了一瞬。那一瞬我莫名其妙地失去了一下呼吸。他说,我要是第一,你给我个惊喜。我说,凭什么你把我强行拉来,我还要给你一个惊喜。他说,凭我风流倜傥。我回去码代码了,他后面说什么求饶都没用。不听不听,王八念经。……但是我还是没忍心放弃这只风流倜傥的帅王八。我这个人有时候会有些情绪化,激动起来什么都不顾了。体育馆是一个很容易令人激动的地方。我没忍住扔了电脑在一边,挤着人群而下,冲到终点线后的三号跑道上。然后张开双臂。三号跑道的谢宸旻同学是被欢呼和掌声拥簇的第一名。他的呼吸很粗,扑过来时打在我的耳边,还掺了一声“学长”。胜利的长红带夹在我们俩人中央,横越了跑道。我和他狂跳的心脏挨得很近,说了一声:“起来走走,小心猝死。”那天我印象深刻。主要是因为事后我的电脑没了。第3章后来,他给我买了一个笔记本。在当时,那是配置是最好的一款。听说他家里比较富裕。而我只是中产家庭,买个这个价位的电脑得需要爸妈攒三四个月的工资。不过他就算是个隐姓埋名的首富之子,我也不能白白要他这么贵重的东西。何况电脑丢了的责任又不在他。我执意。他说好,但是电脑先留给你,钱可以随便什么时候还。我只记得我攒了很久的钱,攒够的那一天,我把钱给他,他和我告了白。电脑改新换代飞快,但是我大学的后三年以及工作的前两年一直用着它。谢宸旻曾经得瑟地问我,为什么不换,是不是因为是他送的,我舍不得扔。我说,因为太贵。它的价值被我榨得一丝不剩了之后,那电脑就在我的抽屉里落灰了。……谢宸旻推掉了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