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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说我结婚了,你给我当情人吗?”他还记得那些胡话。边说,手已半含进裤缝,一种若即若离的触碰。我知道,我哥不喜欢我犯贱。“我不当地下情人了,”箭在弦上,我怕我哥抽身离开,紧紧地抓他的手,“哥……别走,我要你!”我渴求着我哥。在南汀的三年,我那么想他,五内俱焚,燎原的想念,整个人都想空了,需要我哥来填满。“我不走。”吕新尧嘴角牵了一下,既是成全,也是妥协。手就滑进去,顺流而下……啊,哥。我听见自己的嘤咛。我昏涨了,它活过来,阴阳都被我哥握住,在他手里滑动。怎么吕新尧连手指都是诱人的?怎么他弄,就不疼?我把脸埋进我哥怀里,咬他的衣服,喘息未定,眼里沁出泪花,两处都湿了。我在他手里真是一点长进也没有。我呆望着吕新尧抽出的手,湿淋淋的,他也看我,眼睛有迷蒙的情欲。——吕新尧坏就坏在这儿,他用男性的眼睛引诱我,同时又用哥哥的口吻命令我:舔掉。手指挤开嘴唇,不由分说塞进嘴里,我急急忙忙含住,用舌舔。我吻他手上的疤,曾经这里有一道口子,陈年的疤,咬开还能啜出当年的血。可我不舍得再咬他一次。我喜欢我哥的手,有疤,那么漂亮。白雀荡的老人说,婴儿就喜欢吃手指,因为婴儿的指头上有白糖。我哥手上一定也有糖,刺激我不断分泌涎液,黏黏答答,越吮越湿。吕新尧把被口水润湿的手指抽出来,我感到他的手摸到我的屁股上。我忽然有点发抖:“哥,别摸!”吕新尧问为什么。我说:“因为你不喜欢我的屁股。”我清楚地记得每一场梦,他一碰,就索然无味地让我滚。他喜欢的是梅青青的屁股。我听见吕新尧笑了一声,他问我:“谁告诉你我不喜欢?”话音未落,眼前打了个转,对面的蓝窗帘变成镜子,我坐在我哥腿上,忽然,有一种微微的、滞涩的痛感。我感觉一阵骨酥筋麻,血液兴奋地涌上去,头脑却无比清醒,镜子里的画面那么清晰——(……)这是我哥!我心惊rou跳地想到,啊,吕新尧,我们骨血相连了!这个突然的念头带给我一种说不出的快感,我想到是我哥,不由得快乐得无以复加。我爱他,我要把他揉进我的身体里,消化成我灵魂的一部分。39我哥“他需要健康的爱情。”*//从火车上醒来的那天早晨,外面起雾了,我的眼前白茫茫一片,看不清前路,也不见退路。错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存钱罐里的字条和火车票?我经常想这个问题,但始终没有明确的答案。或许应该从“我有一个挺麻烦的弟弟”开始:1.我有一个挺麻烦的弟弟。搬到孟光辉家的第一天,我妈就告诉我,不用把孟光辉的小儿子当弟弟。这个小孩坏风水,出生后不满一年,他mama就跟人跑了。叫孟梨。我刚搬进来的时候,他就站在门口,不眨眼地盯着我,我以为他会对我学狗叫。但是那天他很安静,就像一个哑巴一样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