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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男朋友和和美美的机会放跟前了,我还不想抓住,我有病吗?我想不想我自己还不知道吗?我不解释了,按住人又亲了一顿,亲的人迷迷糊糊,然后又说了一遍,语气强硬:“我想。”而且我看出来了,我这个男朋友对我根本没有什么抵抗力,我跟他讲正经事的时候,他一般都听话得很。如果还有那么一丁点儿抵抗,亲完就一点都没有了。他视线有些茫然落在我脸上,聚不起焦来,不知道听进去了没有,嘴唇无声地开开合合:“……”我低头在他唇上亲了一口。他恍然回过神,定定看着我,眼眶突然就红了。他哽咽:“你真的想吗?”他声音沙哑,语气里带有被眼泪浸湿的思念:“那你不能再忘了。”他说:“我来接你了,公主。”他说:“I'mhere,princess。”勉强清醒的时候,是第二天早上,我发现自己已经躺在床上了。手上没有手铐,手机在床边,床头柜上放着一杯白开水。有老婆就是好啊,我感慨万千,都不用天天扒拉矿泉水灌了。我拿起手机走出去,客厅里还是满地的酒,手铐被扔在沙发上。但是地上的碎玻璃…第09章被压抑的记忆猛然突破脑海里的催眠封锁,反扑着席卷我的全部意识。我死死抱住他。我记起来了,我失去的三年,我藏起来的爱人。就像我在玻璃杯上年份相减算出来的那样,我今年不是二十四岁,而应该是二十七岁。我真正二十四岁那年,住在国外,那个小房子在一条种满梧桐树的街道上,一开始只有我,后来又住进了一个同居的人。我在留学的最后一年遇到的他。他在学校的圣诞夜晚会上扮演幽默话剧里矜贵的小王子,解决魔女和守卫者们啼笑皆非的问题,然后来到玫瑰花海里,向背对着他的公主诉说长篇大论的爱意。很久之后公主回过头,十动然拒,告诉他自己爱上了恶龙。他们手牵着手离开,小王子自己留在原地,满脸的惊讶、伤心、难以置信。手中的玫瑰掉在地上。电子背景屏幕上出现大大的“whatthefxxk”。哄堂大笑。我也笑了。但不是因为屏幕,是因为我喜欢上了小王子。见色起意。我在结束后捡起了那朵玫瑰花。然后通过同学打听到他,加上了他的微信。他的头像是自己衔着一支花的笑脸,昵称是律,名字叫律问津。给我联系方式的朋友打趣我,说这可不是“无人问津”的那个问津,想问津他的人光他知道的就不下十个,不限男女。我愣是把微信名字改成了“卓”,然后对他展开直白的追求。他起初有些惊讶,大概觉得我跟他以往的追求者比起来,显得格外流氓一些。这里我得说明一下,那个时候我人又没追到,只是嘴上耍耍流氓的,可不敢跟后来一样动手动脚。那个时候我跟我第二任男友已经分手两年多了,身边也很干净,直到对他一见钟情。我没管围在他身边的其他人,很认真地追求他。接触了解的越多,我越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