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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在回到现实之后,却也会令他们更加痛苦。耶梦加得,或者说,旧日支配者,对时间的看法和人类不同——那是因为,他们的存在形式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在人类看来,时间是单向的,不可扭转也不可分割,更不可改变。但是于旧日支配者,他们看到的,是一条条拥有无数支流的江河。如果愿意的话,他们是能够看得到、甚至改变可以未来的每一种可能的,只不过不会选择这么做而已。那样太无趣了,而且……没有意义。……这年头,汽车已经被发明出来了,不少商家看到了眼前的商机,纷纷购买,用于各行各业,赚取了不少利润。德里镇的面积不大,却也不小,来往的人流还是有一些的。因此,缅因州政|府出钱购买了一批大巴,其中每三天都有一辆在奥古斯塔(缅因州首府)和德里之间来往的车辆。耶梦加得之前是在俄亥俄州,与缅因州相距不远,乘火车来到奥古斯塔也没用她多少天的功夫。至于她是怎么买到火车票的……咳咳,做个不那么容易查出真伪的假证还是不难的(ps.这不是好行为,请勿模仿)。不过,如果要跨国旅行的话,那就太容易被发现破绽了,她得另外想点办法。……德里镇对外名气不显,因此它虽然有一定规模,却很少能吸引游客慕名而来。因此威廉·邓布洛才会在看到有人一心一意想要来到那里时,感到如此惊讶。他是个小有名气的作家,这个年头还没有什么“外出取材”的明确说法,而他们这样的作家,写时通常更多取材自自己的个人经历,因此也很擅长观察。当然,擅长观察不代表他能像福尔摩斯那样精通演绎法,看一个人一眼就能分析出对方的所有过去。更何况,他现在的情况不是很好,能看出那几个异乡人这次出行就是冲着德里去的,已经算得上是智商在线了。此刻,他大部分的心思都放在自己的目的地,自己从未想要再次踏入的家乡。他的弟弟——他亲爱的弟弟,就是痛苦地惨死在那里。不知道究竟是出于什么缘故,这么多年,他不是没有想起过他,可是他每次回忆,都只是一个名字,一个模糊的概念。但是现在,一起都回到了他的脑子里。……影子有些莫名其妙地看着星期三。从伊利诺伊州离开之后,他们本来打算是去佛罗里达州的,不知道为什么他忽然改变了主意,选择前往缅因州。佛罗里达州是个度假的好地方,这年头,旅游业还不怎么发达,乘火车从美国北部直达南部是一趟极为艰难的旅程。相比之下,伊利诺伊州和缅因州之间的距离就小得多了——虽然也不是很近。“缅因州那边……是有你的什么朋友吗?”他忍不住问星期三。星期三瞥了他一眼,忍不住大笑起来:“朋友?不不不,它可不配。只不过,它对我们将来要做的事会很有帮助。”它(it)?不是人?影子在心里嘀咕了几句,难不成是星期三的朋友发明了什么高科技的玩意儿?——他最近在看,忍不住一下子联系到这种幻想中的高科技。当然,他也知道那种科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