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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穿着浅色的衬衫长裤,外头大喇喇地罩着一件到脚踝的黑色长羽绒服。他嚼着泡泡糖,一双眼睛懒洋洋地眯着,让人想起在太阳底下晒肚皮的小花猫,但眼神又意外地冷,说像小花猫就又不大贴切了。红嘴唇一嘟,少年吹出一个泡泡:“仗着混/蛋多欺负人是吧?”少年身上有种混不吝的架势,看起来文文弱弱一个男孩子,却好像比高大能打的童峻更让人发憷。混混头挥舞着棍子大声吆喝道:“哪来的小鸡崽子来凑热闹,没你屁事,滚蛋!”少年不紧不慢把挂着肩上的包拿下往墙角一墩,又把羽绒服脱下来折好放在包上,松了松肩膀,转头冲着混混头一笑:“嘿。给你十秒钟,劝你赶紧撤。”后来就是一场混战,童峻没想到那个漂亮男孩拳脚比人还漂亮,明明打得是野路子,动作间却尽是凌厉精巧,招招直击要害,一看就是没少跟人打架。童峻已经激战过一场,动作显然没有起初迅捷,当一个棒球棒从脑后劈下来的时候,世界一下就全黑了。两天后,童峻醒过来才知道是少年打电话叫的急救。听苏明和说他跟着救护车到的时候,地上横七竖八躺着那些混混,童峻无知无觉地坐靠在墙壁,身上盖着一件黑色长羽绒服,却没见到喊急救的少年。童峻只记得昏暗灯光下少年浑不在意的勾唇一笑,至于他叫什么,要怎么联系他,全都一无所知。直到三年后,他在荧幕上见到了那个叫郑饮的年轻演员。一样的瘦长身量,一样的垂眸浅笑,除了没有那种利刃一般的锋芒,郑饮分明就是站在胡同口的少年眉眼长开后的样子。童峻这一辈子没珍惜过什么人,也不懂得什么徐徐图之。他一个电话打到经纪公司,半个小时以后郑饮就站在他面前了。童峻心都快跳出来了,却云淡风轻地递给郑饮一杯蓝山:“我很喜欢你的电影。”他们从一些非常浅层的工作生活谈起,在这个过程当中童峻很快发现了一个问题:郑饮有女朋友。又简单聊了几句之后,童峻就主动结束了谈话,从头到尾没提过当年巷子里的那场初遇。他让苏明和把人送回了公司,这么多年,他再也没有联系过郑饮,只有脑海里那张月光下的侧脸挥之不去。与其说郑饮的名字对他来说代表一个人,倒不如说是代表一段十年前的回忆,或仅仅是他对那个笑容的迷恋。后来叶钦出现了,他那么像郑饮,又那么热烈地追求自己。那是童峻人生第一次,选择了委曲求全。他承认自己结婚之后对叶钦关注不够多,但是除了爱和关心,他什么都肯给叶钦,却没想过这是不够的。前天晚上叶钦跟他说“我不爱你了”的时候,童峻心里有一种非常非常陌生的感觉,就好像时间融化了,变成一种非常酸涩的液体顺着他的心和胃灌了进去,又变成另一种东西想从他的眼睛里漫出来。他一眼也不想多看叶钦,像是上了弦的卡通玩具一样不停地在田埂上来回走,好像这样走一走就能把那股酸苦的感觉走下去。可是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