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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又自然问道:“很晚了,还不回去?”她笑一笑,答:“我这就回去了。”伏子熠赞同地点一下头,站在旁边注视着她。看她将书一本本摞起,仔细装进书包,忽然问:“怎么没有包书皮?”周茉笑道:“我初中的时候还很喜欢包,高中开始就懒了。”一问一答,是没什么营养的对话。也可能因为陌生,两人都是拘谨的,伏子熠不再追问,周茉拉好书包拉链,他说:“我回家会经过学生宿舍。陪你走一段吧。”夜晚有些凉,伏子熠借着路灯打量周茉,模样还算清秀,穿一件无袖的短上衣,露出的肩头光洁又诱人。只可惜,下课等他的行为太刻意,衬不上她这副皮囊。目光停在她肩上,他想起刚才摸上去的触感,不自觉出神,忽然听见她说:“伏教授,我们之前见过的。”他愣一下,倒有些摸不着头脑,周茉弯起眼解释:“您可能不记得了。我上小学的时候,跟伏城是隔壁班,有一次他生病没去上课,放学后是我给他送的作业……”见伏子熠皱眉,似乎是在追忆,她顿一顿,又接着说些细节:“那天是您给我开的门,还请我进屋,给我倒了一杯水。”她说完,晶亮的眼睛看向他,很期待的神色,好像在等他回一句“原来是你”。成年人当然聪明又狡猾,伏子熠作思考状,然后遂她的愿:“哦,是有一点印象。”周茉笑起来,又说:“伏城也考来了旬大。您见过他了吗?”伏子熠闻言,看了她一眼。过一会,缓缓道:“你知道我很久没有见他了?”她自觉失言,一时怔住,伏子熠微笑一下:“看来你很关心小城,倒是很清楚他家里的事。”周茉咬住嘴唇,涨红了脸:“我也是无意听同学说的……”伏子熠摇摇头,心平气和道:“我跟他母亲离婚很多年了,的确一直没再见过他,他大学去了哪儿也不知道。还要谢谢你告诉我,有机会,我跟他见见。”周茉低头不言语,不知不觉,伏子熠停了脚步,她一抬头,才发现已经到了宿舍楼前。“快上去吧,”他站在阴影里,淡声说,“下周上课见。”她也只好礼貌应答:“谢谢您送我回来。”伏子熠倚着树干,目送她拉开宿舍铁门上楼。只是站了一会儿,就已经有路过女孩的目光疑惑投来,他随即抬脚,转身朝校门走去。男人要分三六九等,有人不解风情,也有人天生情种,身穿乱花丛,有资格去拈最香最嫩的那一朵,低头嗅上一嗅。而那之后是摘下来别在胸襟,还是玩过一阵又丢掉,全都随他自己心情。伏子熠自认是后者,他也的确有那天赋。读懂女人的心,有人以为是千古难题,对他来说却不算难,而至于比女人还逊一筹的懵懂女孩,就更是易如反掌——例如刚才这位,喜怒常形于色,眼睛和嘴唇就是她最忠诚的叛徒。没必要再细究,总之是个高傲又刻薄的女孩,不太好俘获,他也没什么兴趣。可虽说现在没兴趣,刚才却也真的动过心。目睹她低头偷看手机时,大概是读到了什么好消息,唇角轻轻弯起,眼尾上扬,那个画面映进他眼里,一瞬间,他记起另一双酷似的眼睛。那双眼睛太脆弱,他明明吻得轻柔,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