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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哥的表情。这样也好,他想。你知道,我买下的那间公寓,它有两个房间——别说了,我不会跟你分租的。嗳,谁说要跟你收租金了?你就过来住,帮你省房租不好吗?汤哥正在一盘嘴边rou里翻挑,突然声音一拔高:那不就成了同居了?你他妈的想为那家伙守活寡是你家的事,我阿汤还在等我的白马王子出现呢!别想坏我的好事。跟你一起住?那我带人回家打炮太不方便了!嘿嘿除非你答应,第二天早上会帮我们把早餐做好,这样的话也许我还可以考虑考虑——我答应你,汤哥。黑暗中两个人影都静止着。彼此怎会不知对方的心事,都已经到了这等年岁了。一个担心的是若不这么做,怕会后悔一辈子。另一个不放心的是,如果这么做了,会不会让自己最后的岁月里又多了一桩后悔?你不怕我拖累你?过了半晌,汤哥才给了这么一句回应。没有情人,至少也有姐妹同住,那才算是个家吧。老七说。不管汤哥心里究竟有没有释怀,对他是否还仍有不谅解;如果汤哥对两人快三十年的情分也感到相同不舍的话,他知道,再多做任何解释其实都是不必要的。汤哥走得很快,真的没有拖累。只是又太快了些,快到老七没有机会完成他觉得应当做出的弥补。坐在面摊向汤哥提出换居想法的那晚,当时他并未意识到,这样的做法其实是因为自己的良心不安。汤哥答应搬来同住,不过是在帮他完成他的心愿,不想让他觉得亏欠或难堪。等他终于明白的时候,一切都已经结束了。去年,又变成只有一个人的除夕夜。老七试着也想来做那道红烧鱼,结果一条好好的鱼被他翻得七散八落,皮塌rou烂。老七一怒把锅铲往墙上猛砸过去,留下了一片怎么也擦不掉的酱油渍。他气的并非那条报废的鱼。自己又不是没有心理准备,一开始就知道结果的事,只是迟早的差别,为什么还贪想延续那一点短暂的记忆?过去二十多年不都自己一个人走过来了?几乎是认识了一辈子的两个人,等到天人永隔后,却让老七越回想越厘不清,到底这是怎样的一种牵挂。细雨仍飕飕如幻影在视线中忽隐忽现,天际已有丝微曙光照出混浊的云层。老七转身退回店里,再度关起了大门。走过吧台时,刻意停下脚步,对着吧台后少了自己的那块空位端详了一会儿,想象这店迟早会有熄灯的一天,到时候就会是这样的一个画面。仍在播放中的MV,突然就被老七拿起吧台上的遥控器给关掉了影像。酒吧生意有个人人皆知的忌讳,绝不可以在店里唱蔡琴的那首。就连汤哥过世前想唱,老七都没让他破这个例。什么最后不最后的?别触我霉头。老七说。不是我的最后,难道以后还有机会唱?汤哥还想耍赖。怎么没机会?你不是还要在红楼租场,开你的退休演唱会?其实那时候就知道了,不是退休,是告别。梅艳芳癌症末期在红磡开了演唱会,甚至穿起白纱婚礼服,一偿终生未嫁之憾。汤哥说,他也要最后来一场那样的演唱会,让老朋友永远别忘了他。老七一直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