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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料,天命难违啊!”他念叨着,末了,又甩甩头,“旧仇已解,新仇未到,鹿死谁手,谁又料得明白?”……按理说,仙班之人因罪下凡历练,是不会带着凡间的记忆的,但绍弘却清清楚楚地记得,自己死前,看到了狐狸的脸。那一定是狐狸。夜澜在骗他,狐狸没有灰飞烟灭,狐狸去了人界。可绍弘想不明白,狐狸已经是仙人之姿,为何不留在天界,而且,狐狸定能认出自己,又为何要杀他?此间疑点众多。天帝为了罚他,让他去人间百年,他才刚过了二十岁便死回了天界,想来想去,绍弘竟又去跳了往生井。他这次不是受罚,所以带着仙家的记忆,胎投得也十分不错。这次,他投胎到了宰相家,名唤公孙弘,宰相家人七品官,他也算是个出生时便含着金汤匙的小少爷。他头上还有两个哥哥,成天为了争宰相之位明争暗斗头破血流。而他自是对宰相之位没有兴趣的,也就成天闲散着。附近的人都知道,宰相家的小少爷成天游手好闲,只喜欢打听狐妖的故事。成年之后,更是时不时地四处游历,哪儿有妖怪的传闻,就爱去哪凑热闹。绍弘不记得前一世的事情了,只知道自己是被狐狸一爪穿了心。直到这次出来游历,瞧见了一处仙门外立着自己斩杀狐狸的雕像,并上书“屠妖仙人”之后,才知道自己前一世竟然糊涂得要去杀狐狸。至于狐狸当了他一段时间的师父的事儿,他倒是全然忘了。相传,天妖皇二十年前被一道惊雷劈成渣滓。可人间、修真界仍恶事频发,众人查了多年,才发现原来天妖皇并没有传言中那样作恶多端。那些安在他头上的腌臜事,有大半都是别人故意栽赃的屎盆子。绍弘默然,换了方向,朝天妖皇的故居野稚山走去。可他这身子毕竟是rou体凡胎,从仙山走到野稚山,其间山丘江河无数,他也不是总那么好运能抓到活物或捡到野果,就这么饥一顿饱一顿的连日赶路,饿的面黄肌瘦。好在,他已经到了野稚山头。正所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都过了二十年,野稚山早长出了新的嫩草,只是山顶的那个巨坑却还一直凹陷着,不知道百年之后能不能平。绍弘听闻,那是天帝降下的雷劫,一个雷下来,把天妖皇连带着上百的修真者全都劈成了飞灰。这是天界人惯常的作风,只要能成事,死多少凡人是无所谓的。但邵弘想着,这事儿八成是夜澜做的。绍弘在山头瞧见冷心的时候,他正在捉鸡。他倒也不是饿了,虽仙资被剥,永世不得成仙,但原本那些法术仙体却都还在,早就能依靠日月精华过活。那是只狐狸最爱的彩羽野鸡,因为野稚山上没有天敌而吃得膘肥体壮,红彤彤的冠子鲜艳欲滴,一身彩羽油光锃亮,时不时地还能飞起一米来高。狐狸便一会儿化作原型,飞扑到那鸡身上,将它吓个半死后咬掉它一根羽毛,一会儿又化作人形,笨拙地追在鸡的身后,将鸡赶到树上瑟瑟发抖。与其说他在捉鸡,不如说是在逼那鸡陪自己玩。天妖皇一役过后,百姓们皆将野稚山定为邪山,是万万不能上的,狐狸修养那雷伤花了十年,剩下十年他也没有下山的打算,成日和野鸡打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