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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是不曾恨的。”“为何?”“不为何。”98还有什么为何?自知道自己竟是个鸾鸟以前,我尚且以为自己是个可怜的雀儿,小半生的经历都花在吃饱穿暖上,哪儿有精力去恨一个莫须有的爹?如今被接到鸾族,也是既来之则安之,即使当做是借宿,也要对房主恭敬礼貌不是?何来的恨?99二哥听我这么答了竟像是松了口气,眉眼间的神色都舒展了。他理了理动作间被弄乱的几缕墨色的发,不知是对我还是对什么旁的东西说道:“那便好。”☆、鸾史100后来的一百二十年里,我依旧住在那座小院里,守着从不曾逢春的枯木和指尖虚无的暗光,日复一日地打发着不愁吃穿后显得格外无趣的生活。我想仙人大概都是寂寞的。漫漫人生,何时才是个尽头。101不过幸好我院里有间屋子里放了很多书,二哥花了最开始的两年教我认了人界仙界魔界所有字,原本还是要教我作诗的,但后来他开始接触鸾族的事务,日日忙得脚不沾地,我体谅他,这件事便放下了。索性这些字已足够我阅览书室里的长卷,看一些有趣的仙魔话本和历史书籍,就绰绰有余了。也是从那最厚的一本仙界历史书中,我知道了鸾族的过去,也懂了二哥那悲哀的眼神。102我之所以没提过我那与二哥一母同胞名为景宸的大哥,是因为我从没见过他。因为他早在三百年前那场魔族的祸乱中死去了。为民除害,英年早逝。103据说大哥从小聪颖,最爱舞刀弄枪,不过二百岁,就已经是鸾族赫赫有名的将领了。后来魔界一举入侵,作为与魔界接壤的仙界鸾族,大哥二话不说便调兵遣将,带着鸾族的儿女们在疆界处扎营,苦苦奋战。我那爹原本在第一时间就将魔族入侵的消息传到了凌霄殿上,却不知中间出了什么差错,等天界的兵将们赶到鸾族时,只看到战场上鲜血淋漓,甲胄兵器混乱不分,连空气里都飘着一层血雾。而我大哥正撑着自己的兵器,直直立在战场中央,浑身血污不堪。等走近了一探,早已经断了气。104据后来打扫战场的士兵说,那阵子光是处理魔族和鸾族的尸体,就花了八个月。105好在那些光鲜亮丽浑身泛着金光的天兵天将并不是无功而返,彼时魔族已经入侵鸾族,一股脑地往鸾族领地里释放着千年万年也散不尽的紫黑色魔气,街上的百姓们无论男女老少,一贯嗅惯了仙气,此时闻到那充盈恶臭的魔意,无一不面色清白,命都丢了半条。更有些年纪尚小还未化形的幼鸾干脆就羽翼一落,悄无声息地死去了。最后那些兵将花了半月将魔族消灭了干净,带着鸾族剩下的老弱妇孺去了另一座仙城。106可仅仅是这短短的不过眨眼间的半月,便对鸾族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107我爹当时守在城里,被天兵发现时,已经奄奄一息地歪在一个脏乱不堪的角落里,满身疲惫,身上由魔族兵器刺出的创口流着脓血,血液不再鲜红,而是围绕着象征恶意的黑气。他已然被魔气侵蚀并且染了魔族的气息了。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