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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超过年利率36%(约定利率≥36%),则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所以说,如果真的借了高利贷,只要能够还上本金和规定利息的,大可直接去法院起诉,都不需要单独找什么律师,立案窗口负责立案的法官就会告诉你起诉状要怎么写,官司具体要怎么打。可偏偏这个问题却一直没有被解决,因为这个案子,并不是这个时间里最常见的那种普通高利贷,而是传说中的套路贷。别说现在,就是几年后校园贷风靡的时候,这种套路贷也一样非常棘手。“我女儿是被一个同学骗过去借钱的。最开始只是借了两千块钱,利息也没有高到离谱。但是借条上特意提出中间必须有一个网络担保人。”“欠条内容看起来并不苛刻,这个月借两千下个月初偿还两千四,如果没有顺利还款,则不只还给借款人2400,同时还要给担保人两千四。”乍一看利息似乎也并不多,可谁能想到,就这么一张普通的欠条,最后女孩零零散散欠下来的钱竟然滚到了一百五十万!没错,每次只要逾期,就要同时还给担保人相同的欠款金额。因此,两千四的债务很快变成了四千八,而四千八又莫名其妙的变成了九千六,九千六夸张的滚到了一万九千二……除非通过家里,否则女孩是不可能拿出这么多钱的。“别担心,我可以帮你想办法,你听我的,钱真不是什么大事儿。”就在女孩走投无路这时候,这个借款人终于露出了阴险的真面目。他推荐了所谓的朋友,至于他这个原债主就理所应当的成为了女孩新的保证人。又开始了下一轮的以贷养贷。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到了这时候了,女孩宁愿去借更多的钱也不告诉家长?答案很简单——因为恐惧。如果说两千这个钱数还是能够张口要的,四千顶多被骂一顿。可当金额变成四万呢?还在念大学的孩子手里一共都没经历过四万块钱,他们怎么敢说?可只这么一个不敢,就再也没有回头路了。“这是赤裸裸的欺诈!我的诉求是,让这帮欺诈犯高利贷受到法律制裁,而不是简简单单的走民事诉讼。另外关于还款,一百五十万我有,但是我绝不掏出来给这帮畜生!”母亲作为苦主,言辞十分激烈。可再激烈,她找不到解决问题的方向。这个案子难点在于一个,即便所有人都知道这是欺诈,但从这个时间的法律规定来说,他并不构成犯罪,因为女儿是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自己主动签下合同的。“很麻烦,按照现在的规定来说,能够做到的就是把最后一笔欠款的金额减少到七十五万本金加上百分之三十六的年息,再少很困难了。”“没错。对方的确是在套路,可从新的一笔借贷关系出现之后,之前的那个合同就已经完成并且销毁。所以现在唯一能够研究的就是最后一笔借款。不可能的,放弃吧!”律师区的律师们大多是这么回复的。一万的悬赏额,对于经常混迹在这个区的小律师们来说已经是非常高的金额了。但是没办法,打不了就是打不了。可也只能说巧了,这位苦主碰上了穆辞宿。上一世里,关于这种套路贷穆辞宿就接触得很深。甚至作为普法博主,他写过很多针对套路贷的解决方式。就面前这个小套路,还真不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