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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想看后面的情节。”“我知道。”梅雨琛垂下眼,视线重新回到屏幕上,但是嘴角还带着笑意。白思君也懒得再解释,他知道反正他的菊花已经注定不保。而且这本新书的精彩程度完全出乎他的意料,很能勾起让人读下去的欲望,为了早日看到这本书的结局,他也愿意放弃自己捍卫已久的雏菊。白思君重新返回前面去改标点,这次他抛开了读者的身份,以编辑的目光仔仔细细地去审读。“梅,你这里有个成语用得不太对。”白思君皱眉道。“嗯?”梅雨琛抬起眼来。“你形容他们两个是‘情投意合’,这个成语确实是指两人合得来,但是现在这个多用在男女身上,这里可能用‘志同道合’要好一些。”梅雨琛沉默了一下,突然问道:“你还记得开头写到男主有个秘密吗?”白思君认真道:“记得。”“他喜欢同性。”白思君愣了一瞬,他重新看向电脑屏幕,不太确定地说道:“完全看不出来……不对,有点苗头,但是读者不会往那方面想。”“结尾的时候他会做场梦,对象是他的男同学。”梅雨琛解释道,“不过我打算点到即止,不会写明。”也就是说,前面这些细节都是在为结局做铺垫。白思君连忙cao作着触控板往上滑,重新从开头看起。当鼠标再次停留在第一页上时,白思君突然回想到了以前看梅雨琛作品时的感受。如果不看到书的最后,你永远不知道他到底想表达什么,等看过结尾之后,你又会立马想重新看看开头,然后再被那股恍然大悟之感震慑到心底发麻。白思君只看了七万字,知道了一点点结尾,现在他重新看开头,就已经有了这种感觉。曾经的梅雨琛真的回来了,他不再是那个只写得出无脑恋爱的失意作家,他的文字又重新找回了蛊惑人心的力量。白思君不禁有些感慨万千,尽管他的名字还没有印在任何一本书的信息页上,但他第一次觉得,责编的工作竟然是这么有意义。一旁的梅雨琛突然笑道:“你干嘛,一副快哭出来的表情。”白思君吸了吸鼻子,压下内心翻滚的情绪,对梅雨琛道:“没事,就是觉得……太好看了。”梅雨琛靠在沙发一侧码字,白思君靠在沙发另一侧校对,客厅里只剩下此起彼伏的敲击键盘的声音,不知不觉中落地窗外的景色已被夜晚笼罩。夏日天黑得晚,白思君看了看时间,竟然已经八点多了。他伸了个懒腰,问梅雨琛道:“你饿了吗?”“有点儿。”梅雨琛合上电脑,“老婆做饭还是点外卖?”白思君活动了一下十指,问:“蛋炒饭吃吗?”梅雨琛弯着眼角笑道:“吃。”白思君比梅雨琛闲许多,这段时间以来厨艺大有长进。不过今天时间已经有些晚,他怕梅雨琛饿着,所以只是简单做了份蛋炒饭。他回想起第一次给梅雨琛做蛋炒饭时的情景,那时他还在竭力说服自己梅雨琛触碰他都是正常的,不应该想歪,然而现在想来恐怕从那个时候起梅雨琛就已经盯上了他。吃过晚饭,两人回到客厅的沙发上,梅雨琛慵懒地躺在白思君的腿上消食,而白思君则是拿起他的爪子给他按摩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