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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我们何必舍近求远!”“不错!敕川向来是蛮族胡人的居所,一马平川,毫无遮掩!”“但同样毫无阻拦!”弘瀚挥着马鞭,提高了声音:“蛮族有何可惧?”众人齐声答:“有何可惧!”弘瀚调转马身,喝道:“我便用二百人穿过敕勒川!”“我便要从此处回雁鸣关!”“哪个怕了的,从这里掉头回去,我弘瀚决不阻拦!”“哪个跟我走的,就要做好在大漠留命的打算!”“前方会有蛮匪挡道,会有血战厮杀,会有彻夜奔袭,唯独没有退路!”“我弘瀚在西疆征战十年,从未怕过,千里大漠有何可惧?”“我要让他们知道,关外蛮族,并非坚不可摧!”“我要让他们知道,西炎弘瀚,能走穿千里荒漠!”“我要让他们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强,什么是真正的快!”“上马!”他大喝一声,带头奔下山岗。二百人的马队无一人退缩,齐齐向前,激流一般随着那火红的身影奔向关外的原野。允一身黑衣,骑着栗马,紧紧随在弘瀚左后方,只落后一个马身。他旁边跑着荆曲江。他们两人是侍卫中最年轻,身手最好的,分别护卫在主将两侧。经过了马家堡一战,这支队伍装备一新。荆曲江已经换上了亮闪闪的护心甲,亮闪闪的肩甲,亮闪闪的护臂护腿。加上他那把本就十分威武的大刀,十足一个亮闪闪的马上悍将。允就截然不同了。他仍是一身黑衣,只右肩多了个皮护肩,背后多了一把长弓,马侧挂了一桶羽箭一根铜锏。铜锏是籍坎给他的。这小子在兵器库了翻腾了半天,挑挑拣拣,给自己划拉了一整套装备之后,把这个塞给了允。马上兵器,一分长一分强,一分短一分险,铜锏不过一根粗铜棍,半长不短,很少有人能用的好。他把这个送给允,说法是:“这玩意沉,值钱,回到城里把它卖了,能换不少银子。”允收下了,诚恳道谢。虽然不擅长使用长兵刃,但他不太懂得拒绝别人。皮护肩是荆曲江给的。御城之后,荆曲江对允十分鄙夷,或者说,他以为自己应该十分鄙夷。但还是经不住籍坎的撺掇,把自己淘换下来的皮护肩送给了允。他心里很舍不得,那是出来的时候师父给他准备的行头。但他口上却说:“反正我用不上了,送给你,总比扔了好。”允收下了,诚恳的道谢。皮护肩要比铜锏有用。只有那把长弓是允自己选的。这是他第一次挑选自己的兵器,第一次由着自己性子,随着自己心意挑选。他就选了一把弓。没有别的原因,就是说不上为什么的喜欢。或许是他曾在圻山看过弘瀚拉弓射箭,又或许是藏在骨血中的某些深沉的记忆,让他对弓箭有种莫名的亲切。他在马家堡的空场中尝试着拉弓。第一箭,箭矢从草标左边飞了过去,连边都没蹭到,扎在了寨子围墙新修补上的的圆木上。第二箭,箭矢擦着草标右边飞过,仍旧扎了栅栏上,却是透木而过。第三箭,草标嘭的一下被射散了,箭矢余力未绝,将后面的圆木射了个对穿。籍坎作为斥候,带了五个人提前出发了。但和以前任何一次的任务都不一样,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