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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摇头,让服务生拎起箱子就往门外走,最后留了一句:好自为之。送走好心的老医生,以及心有不甘还嘀嘀咕咕不停斜眼的服务生。程尘费大力气把阿郎一身汗湿的衣服扒掉,塞进被窝——咦,怎么总是在扒他衣服?!一头黑线地坐到写字台前。想起初遇到这个男人的样子,他沉默地坐在黑夜的垃圾堆中,一双绿眼睛发出幽幽的光,紧紧盯着,就像自己是块美味的大rou骨头。然后再相遇,锲而不舍地舍命追逐,明明没什么理智,却动不动就扑上来,晚上跟条大蟒蛇似的缠麻花……咦?如果阿郎是个叛灵师,他需要的是——灵书的抚灵,那么其实他这块大粘糕粘的是自己包里的灵书?!而今晚,灵书被卖掉,他的灵性反噬也就复发了。这么一想,挺合情合理,也非常合乎逻辑,但是他少爷的心情顿时不?好?了!恨恨地瞪了一眼躲在被窝里人事不知的傻货,程尘认命地掏出纸笔,他这是前辈子蹂躏了哪只垃圾堆里的流浪狗,这辈子来还债啊?!查过搜文网,做好基础工作。凝思许久,他写下了再相遇时,心有所感的那本书————安托万?德?圣?埃克苏佩里老外的名字太长了,嗯,就这么愉快地决定吧!真?安大师,我帮您改汉名安托万。By伪?安大师虽然有些臭美,但是重获15岁的程尘认为,自己出演帅帅的小王子妥妥的。至于阿郎,最多是只二哈,怎么都无法在他脸上想像小狐狸的样子。他静静地微笑,执笔想起垃圾堆里惊吓的初遇,蹲踞在街口的坚守,发现扒车的家伙,那时的惊恐、愤怒……【你看!你看到那边的麦田没有?我不吃面包,麦子对我来说,一点用也没有。我对麦田无动于衷。而这,真使人扫兴。但是,你有着金黄色的头发。那么,一旦你驯服了我,这就会十分美妙。麦子,是金黄色的,它就会使我想起你。而且,我甚至会喜欢那风吹麦浪的声音……】笔尖摩擦着淡黄的纸面,偶尔有麦杆碎悄悄探出,带给墨迹一点调皮的圆润。本来“柳枝纸”是当地的特产,麦纸则相对普通,因为略粗糙,用的人也少。但程尘觉得,那金色的被切碎的秸杆里,透着一种泼辣辣的温暖,就仿佛是小王子在阳光下闪耀的一头金发,也像那日光下的碎金般的麦浪。在他的笔下,孤独的小王子曾经种过许多玫瑰花,他为它们浇水,捉虫子,欣赏它们的艳丽,嗅闻它们的芬芳……但是有一天,他的星球迷路了,小王子搞丢了他的星。伤心的小王子走过许多有趣的星球,直到来到了这颗奇异的星球。在这颗星星上,人类就像种子那样发芽、长大,却沉睡不醒,直到有一颗属于他们自己的星唤醒他们。在苹果树下的垃圾堆里,小王子遇到一只忧郁邋遢的小狼狗。你好。你好!他们互相驯养了。【开始你就这样坐在草丛中,坐得离我稍微远些。我用眼角瞅着你,你什么也不要说。话语是误会的根源。但是,每天,你坐得靠我更近些……】满满三张纸,写下了小王子与他的小狼狗,青涩又不那么美丽的相遇。静寂的深夜,只有空调出风口轻微的风声,还有床上昏睡的人粗重的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