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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能也做陪葬。这么一块好材料,当陪葬品太过可惜。我缓缓蹲下身,微微侧头,盯着趴在地上的那张漂亮脸蛋。微弱的烛光打在白玉般的侧脸上,投下些许阴影。真不愧叫小芙蓉。花瓣如此娇嫩,扔进热水里肯定即刻就化了......只可惜了这张脸。心下突然犯堵,却不想再看一眼。人好看,心却是脏的。站在他们这些人的角度上,我十恶不赦,凶神恶煞,心狠手辣,等等等等,说不近人情都算是轻的。不近人情可已经算是对我的无上赞赏和夸耀了。但是站在我的角度上,吃里扒外,就是脏的,就该死。死还不够,要用生生世世偿!真是比那些为了钱什么都肯做的还脏。聪明点的一般都不会在自家后院养一只可能会随时在自己背后捅刀子的狗。并非我不聪明。一些特别的人总会吸引着让人另眼相待,会吸引别人从他们身上证明点什么。比如......并非所有人都一个德性,也有不为了五斗米折腰的。我慢悠悠拿起刀,左右比划了下,缓缓的、尽量不浪费材料的,在她背部切了最大的一整张皮下来,蒙在以符咒为芯的灯骨上。其实她不过是跟错了人。倒不是说跟我。当然,如果跟着我,就不用挨小慧仙的打,也不用再登台唱戏,富贵荣华唾手可得。我甚至不介意她有别的男人。至于那个小律师阿辉......不自量力。虽然满身书生气,但不卑不亢,没有奴相,我还蛮喜欢。所以他也看上小芙蓉,我不介意。比起女人,当然是为我做事更重要。所以即使小慧仙想用那朵小花的卖身契跟我作交换来接近他,我也不会买账。但连招呼都没打就直接来阴的......这就不对了。我花了点精力,一边找人盯着他的动作,一边不动声色看着阿慧对小芙蓉步步相逼:“你早晚是雄爷的人!”“你卖身契还在我手里,我想送谁就送谁!”“死丫头!别肖想我的男人!”没什么,只是想看看他到底会不会背叛。母亲总讲,人性本善。有时候不免怀疑,是不是自己所处的境况问题,所以一直没碰见这种人?就像吃一道烹饪鲜美的鱼,最初投箸时会仔细把刺挑出来。但时间长了,累,后来干脆看都不看直接吞下去,任由那些刺横着从喉咙慢慢滑下,包容着那些刺痛。他干净。但他却变脏了!难道就不会动动自己的脑子好好想想,你那恩师都已经在我手底下做事那么多年,为的是什么?你确定可以依靠他,依靠香港千疮百孔的法律掀翻我?执法者甚至立法者都不在乎法律,我甚至还雇佣了一群吃你们这种饭的人来帮我钻空子赚钞票,不然你当你德高望重的教授的高额薪水是从哪儿来?甚至还以为找点谋杀勒索的证据就能定我的罪?当然,那只是冰山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