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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你高尚啊!我很欣赏你这一点。”林牧直言不讳道,嘴角也带了几分笑意。“我都受宠若惊了。”程鸣认真道,他的确是受宠若惊了。“你很适合做医生……”林牧喃喃开口,没再多说什么。“可以先去趟我家吗?我想换身衣服。”程鸣商量问道。“没问题啊。”车子是程鸣的,他只是暂代司机职位而已,反正他也想知道程鸣家住在哪儿。d市其实很大呢,他在d市上了四年大学,又工作了四年,却都没有遇到过程鸣。这么兜兜转转的,也不知该说他们有缘分还是没缘分。若说有缘吧,隔了八年都是音信全无。若说无缘吧,偏偏这时候又遇上了,而且彼此也都还有意。虽然是所剩无几的那点意思,但应该足以支撑彼此继续走下去了吧?林牧有些走神,路过程鸣家小区的时候直接开过去了,程鸣叫他他才反应过来。“要一起上去吗?”程鸣下了车,邀请林牧。林牧果断下车:“当然!”程鸣竟然是自己一个人住的,单身公寓。欧式的装修风格,简约却大方,而且透着一股寂寥。林牧想,或许是自己的心境如此,所以才会看出寂寥?程鸣很快简单洗漱,换了身衣服出来,既然已经把林牧邀请到自己家了,他当然不会这么快就让林牧离开。程鸣翻开冰箱查看有什么好吃的,准备给林牧做个饭,俩人一起吃饭。林牧也不犯怵,坐在沙发上打开了电视。“你一直自己一个人住?”“嗯。我习惯了一个人住,不想回家住。”“这房子买的还是租的?”“租的。”程鸣回道,“其实我有不少存款,只是经历过一些事之后,总觉得留些钱在手里比较好。”程鸣说得也有些道理,更何况,如果他肯的话,程家其实并不缺钱,他大哥也经常会给他零花钱,动辄就是十数万。但是程鸣不想花家里的钱,更不想一直让大哥给他钱花,所以那些钱他要么原封不动地存起来,要么就是直接买了医疗器械,自己要用的就用,用不到的会捐给偏远地方的医院。他是医生,赚的钱也不少,足够他养活自己之余再填补他的爱好了。“看不出来你还是个存钱罐。”林牧调侃一声,起身从程鸣手里拿过了食材,“我来吧。”跟程鸣相比,林牧就大方自由多了,他喜欢享受美好的生活,美食美味美景,只要是能让他赏心悦目,心情舒畅的,他都会尝试一番,而且他现在有三家店,赚的钱很多,足够将他的生活质量提升再提升,他想得也很开,人生在世,及时行乐嘛!当然,林牧的洒脱是建立在他有条件有能力洒脱的基础之上的,创业初期他也是能拼则拼,有多累都能咬牙扛下来。所以,林牧能挣钱,可以拼一把,也特别能花钱,大手大脚。这些性格都是后来养成的,很难再改正了。林牧很会研究美食,这里说的美食,可不单单是好吃就可以的,还要好看,色香味俱全。他不怕钻研,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