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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雄虫缓缓睁开了眼睛,那双红眸在白色的灯光下反射出无机质一般冷冰冰的光。他动动脑袋,看向了博士。“来吧,我的孩子,我最高的杰作,现在听父亲的话——杀掉那边的雌虫。”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我写的时候,不由自主去剪短了指甲。光是想象就毛骨悚然了,实在没法细写,大家放飞想象来代替我的描述吧ps:感谢小银子的两个地雷么么哒!!☆、第81章脖颈上传来温热的触感,严景怔怔地看着秦简之,他的神情已经彻底失去了温度,像雕像一般僵硬。“秦简之……”他张了张口,一瞬间不知该说些什么。“艾德,杀了他。”博士捂着软塌塌的胳膊,恶狠狠地说,“杀了他!”捏住他脖子的手逐渐加大了力度,空气稀薄起来。严景努力睁着眼睛,他还想再看看。他自有记忆起就在垃圾街里,那种腐臭的气息伴随着他度过了近二十年,没有人教他如何成为一个好人,也没有人教他怎么做才是对的,他就这样逐渐在泥沼中长成一株毒物。他知道自己冷酷自私又偏执,但为了能在外面的世界生活下来,他很好地掩饰了这一切。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的规矩,不遵从规矩地人只有死路一条。垃圾街里武力就是一切,那外面呢?他小心翼翼地观察别人的行为,刚开始很不习惯。要分享,要共同承担磨难,不能杀人,也不能偷盗,他艰难地控制住自己的冲动,将目光从路人的钱包上移开。他将所有的暴戾都掩饰住了,摆出和善的模样——他很庆幸自己有一副还算不错的皮囊,这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但他深知一直掩饰下去是不行的,总会有暴露的时候。无论身边有没有人,他都按着外面世界的规矩来,这样过了一年多,他连自己都骗过去了。恍惚间,他真的以为自己变成了一个善良,慷慨,风趣而正派的正常人。所有人也都是这么以为的。只有当午夜梦回,他从梦中惊醒,心头冒起止不住的恶意,他才想起自己原来是一个疯狂的人,接近于神经病的人。他站在人群里,却深知自己格格不入。他是羊群里的狼,只是披了羊皮。“秦简之……我一直很感谢你。”空气越来越稀薄了,严景心里突然冒出了很多的冲动,他有很多话想说。对于秦简之的出现,他一直觉得很奇妙。一个雄虫,明明有着极大的权利,在这个偏爱雄虫的世界里,他想要的东西几乎都可以轻而易举地到手,可他却没有。新婚的第一夜,他潜藏在黑暗里听到秦简之打开了门。他茫然地看了一圈,被酒气熏红的脸上没有任何怒气,他几乎是带着点抱歉的神色走过来的。他后来说:“那时候觉得,你把一切都交给我,可我还没有做好承担责任的准备,我怕我做不好。”他明明可以任性,却选择了谨慎。闲下来的时候,严景坐在秦简之的身边,看他被阳光渲染的侧脸,看他合上眼睛睡着时,总能听到一些极为细微的声音,那是严冬后的某一天早晨,燕雀发出第一声鸣叫时,积了一整个冬天的积雪融化的声音——从他的心里发出的。或许从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并非情人之间的喜欢,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