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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漫天飞雪。高渐离苦笑,眼前又浮现了那人清秀的脸庞。高渐离最喜欢的便是雪。初见那日,正是飞雪之时。五年前。那时的燕国,遭遇了建国以来最大的创伤。十八骑的前首领披甲上阵,战死沙场,旧朱雀柳月儿殒命别国,葬重伤残废,燕国损失十几座城池……高渐离看着这漫天的冰雪,愁苦不堪。何以解忧?那年,雪下了三天三夜。整个燕都都是一片的冰天雪地。长街萧瑟,冰雪连城,加上战事失利,天地是一片惨淡的苍白。高渐离披上外衣就要出门。“主上,您要去哪里?”那是绛玉的嗓音还稚嫩的很。他对她微微一笑,就匆匆出了门。于是绛玉明白了。高渐离一直就是个不得安生之人,他大冬天的一个人去了粗野喧嚣的肆市之地,找友人喝酒。那些友人,被世人鄙弃,被认为成不学无术,粗俗鄙陋的人。可高渐离知道,这些人,却是一些才华横溢,气度不凡的奇人。因为生于乱世,家世低微,困于现状,只好以疯癫为掩饰,在这落拓之地与友人高谈阔论,得以抒发不得志之苦。不过高渐离忽视了一点,肆市的酒铺全部关了门,这天寒地冻的,昔日的友人也不见了踪影。“看来我,还是高估了他们。”他相貌超凡,能力极大,难免少不了清高和孤芳自赏。这天下之大,竟然寻不到一个知己?他倍感落寞,在市中狭长的街上漫无目的的游荡。“消愁问杜康,飞雪何沾裳!”窄巷尽头,竟传来飞扬的歌声。他循声而去,终于在那尽头偏僻的一隅看见略那个人。那人歪斜的趴在酒桌上,一头灰白色的长发,青绿布衣,手持酒具,恣意痛饮。最令人吃惊的,是那个人竟然打着赤脚,脚随意的半埋在雪中。他的脚十分红润,看样子已坐了不久时日。那人畅饮的身姿成了高渐离此生最难忘的风情。“不知阁下大名?”那人回头,一张嘴梦迷离的脸对着他浅笑:“鄙人姓李,名连雪。”高渐离本以为那会是一个中年人,没想到却是一个长得俊俏清丽的年轻男子。他不禁心生好感,虽然莫名悸动,也是回了一笑:“在下姓高,名渐离。”“渐离?这名字好啊。”他的眉毛一弯,“这几日连日冰雪,在下一人独饮,好不烦闷,不知渐离兄可否愿意与在下小酌片刻?”两人相见恨晚,把酒言欢,没几日就成了知己好友。“渐离可知道我是谁?”一次大醉之后,他搂着渐离的肩,将脸靠近他,“我是李连雪,毒娘子!”路长路短,缘深缘浅,看见便好。洒脱了二十年的高渐离,终于羁绊在了一个名叫李连雪的家伙身上。高渐离是侠士,而李连雪是浪子。自幼漂泊江湖,居无定所的浪子。对于“毒娘子”这个名号,高渐离早就听说过他的鼎鼎大名。用毒高明,心狠手辣,诡计多端,面相凶狠……便是江湖人士的评价。见过他用毒的人很多,但不过都死了。见过他的人也不少,但活着的都未见他用过毒。他没有料到,毒娘子会这么年轻,而且会是一个如此好看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