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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的地方。林旭点头:“我知道。”“如果最近,有人非常频繁的往您身边凑,您要警惕一些。”柯斯冷着一张脸,他原本就五官深刻,面无表情的时候显得格外冷硬,有一股上位者的气势,“我怀疑有人想要夺|权。”林旭愣了愣:“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劳伦说的话,我每一句都记得。她是个女人都这样想,更何况那些勇士了。”柯斯的头发被雨水淋的紧贴在脸侧,“这是个预兆。劳伦不可能是唯一这样想的。”“他们想要奴隶,想要女人,想要坐享其成。”林旭叹了口气,他站直了身体,头一次语气这样冷漠:“他们不会成功的。”“克瑞斯?”柯斯有些吃惊。“如果他们有这样的想法,并且敢于除诸行动,那么他们就要准备好接受我的怒火。”林旭说,“不过我打赌,他们没有一个人经得住。”平常好脾气的人,发起火来,威力可不一般。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韭菜打蛋扔了1个地雷一七得七扔了1个地雷爱你们么么啾╭(╯3╰)╮柯斯其实很聪明的,他比林旭对血腥和阴谋的直觉更强逻辑也更清楚林旭就是个傻白甜第38章这世界上最温暖的是人心,最恐怖的——也是人心。林旭读高中的时候,同寝室一个看起来家境良好的同学偷了另外两个同学的手机,还偷了其中一个的笔记本,偷偷拿去卖了。事后还能装成没事儿人一样和他们一起痛骂那个挨千刀的小偷,结果查出来之后,依旧不承认,那监控都把他脸照上了,还说那是小偷和他长的相似,即便看着铁打的证据,也咬死不承认那是自己干的。同寝室的几个读初中就是一个学校的,就算在上高中之前感情一般,但也是打过照面的校友。更何况偷东西的这个人出手大方,谈吐也很有素质,在看到监控之前,谁能想到他是这样的人?这种人心理素质不可谓不好,泰山崩顶了,都能面不改色。这都算好的了,好歹只是偷东西。林旭大学时的班长,也不知道得罪了什么,有一次准备戴隐形眼镜的时候让林旭帮忙倒一下护理液,林旭做事情仔细,护理液滴到他手上,他擦了擦。才发现护理液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换成了胶水。什么样的深仇大恨,才能促使人去毁掉另一个人?无外乎都是些生活上的小摩擦,一点你看不上我,我看不上你的互相唾弃。就这么慢慢的演变成了恨意。恨不得把对方拔皮削骨的恨意。但是伦萨不是这种情况,部落现在生活很平和,人们为了更好的生活而努力。这么久了,林旭甚至没有听过有人斗殴。虽说人们总会有些嘴角,但是却从未有人动过手。林旭现在无论如何也想不通,为什么有人会把屠刀指向伦萨——伦萨那样小的年纪,每天都会自己给自己找事做,或是去工地上帮忙,又或者去田地里开荒。他把自己忙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