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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呢?hhhhhh☆、第18章…………从有记忆的时候开始,小孩唯一的感觉的就是,饿。好饿。饥饿总是无时无刻都在啃噬着他的身体,他从来不知道吃饱是怎样的滋味。他一直都住在垃圾场里,在那堆积的垃圾山里挖出的洞里。对旁人来说难以忍受的臭味,对他已是习以为常。那种臭气仿佛已经浸透到他的身体里、血液里,渗透了他整个躯体,让他从内到外都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臭气。所有人都对他避退三舍。但是只有这样,他才能活下去。只有待在垃圾堆里,他才有可能在第一次时间抢到那些被丢弃的残羹冷食,才能稍微填充一下饥饿的肚子。也只有在腥臭的垃圾场里,那些比他高大的乞丐才不会来抢夺他好不容易挖出来的住所。记不清多少次,为了争夺一点食物他和别人打得头破血流。无论对方比他强壮多少,他也从来不曾退缩过。因为他见过那些抢不到食物而活活饿死的人,那些丑陋的、干瘪的尸体躺在地上,再无生机,一点点腐烂,发出难闻的尸臭味,引来秃鹫、老鼠啃噬着那具尸体。他一点都不想变成那样,所以他无论如何都想要活下去。一个瘦骨若柴的小孩到底如何从那些比他高、比他壮的人手中抢夺食物,让自己活下来?狠,比任何人都要狠。在这个弱rou强食的地方,谁都不会帮你,你只能靠自己。你必须像是疯狗一样,就算被打断了腿也要凶狠地从对方身上咬下一块rou。他曾经被打得遍体鳞伤也死不松口,硬生生地咬断了想要抢夺他食物的那个男人一根手指。他就是这样才活了下来。他已经不记得自己到底受了多少次伤,垂危过多少次。有一次他拖着断掉的腿爬回垃圾场里的洞中时,高烧了整整一天一夜,他曾经以为自己会就这样死掉。可是或许真的是人贱命大,他硬是撑了下来。贫民窟,一个城市里最阴暗、最丑陋的地方。他们这群肮脏的乞丐都待在那种地方,垃圾的汇集处,城市倾倒垃圾的地方……或许他们本身就是被倾倒、被遗弃的一部分。他们只配生存在这个腐臭、黑暗的地方。偶尔,从贫民窟里出去到外面乞讨的时候,他所看到的,都是厌恶、嫌恶、避之不及的眼神。就算那些会施舍东西给他的所谓好心人,看着他的目光也是居高临下,轻蔑的,宛如俯视蝼蚁一般。那些人看着他,就像是看着一个人型的垃圾。他很不喜欢那些人看他的眼神。……突然有一天,他的整个人生都改变了。数个穿着体面、对他来说高不可攀的人找到了他,哭着跪在他脚下,对他喊着一个陌生的名字。他们哭着叫他,赫伊莫斯小主人。这些在过去走在路上眼角都不会施舍给他一眼的高等人,叫他主人?那个时候,他很懵,还有些不知所措,反应不过来,只能呆呆地站在原地。“赫伊莫斯!”带着哭腔的动听声音传来,一阵好闻的香味迎面而来。小孩抬起头,看到了他所看过的最好看的年轻女子,那个女人小跑着向他跑来,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