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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可能会令他们伤痕累累,甚至一去不回。这种勇气与冲劲是青春赋予男子汉们的特权。秦徐当初顺从了家里的安排来到机关,但潜意识里始终留着对野战部队的向往,否则也不会每天坚持早起,按野战部队的训练指标要求自己。平时站个哨也就罢了,今天4小时巡下来,他五脏六腑似乎都憋了一口闷气,连带着看自己一身军礼服都不顺眼。心里有个声音引诱似的骂道——是男人就滚去特战部队!待着机关干什么?伺候演艺圈的娘炮吗!他一怔,想到韩孟,眉头就下意识地皱起来,心里也更加不平衡。韩孟他们接受的都是野战规格的训练,现在虽尚在最基础的阶段,但往后一定会接触特种作战,会摸各种各样的枪,说不定还会去靶场练习射击。离开新兵连后,他几乎就没怎么打过枪。连里偶尔也会组织打靶,但分配到每个人头上的子弹只有几枚,根本过不了瘾。据说同战区“猎鹰”特种大队的队员一天能打几百发子弹。对于机关兵来说,根本无法想象那种酣畅淋漓的场景。在机关,战士们站哨时会拿枪,但很多时候枪里连子弹也没有。机关兵手中的枪,差不多就是个帅气的摆设而已。越想越焦躁,秦徐索性站起身来,原地跳了几步,深深出了口重气,弯腰正欲捡起地上的长靴,身后却传来一声嘲讽意味明显的笑。他转过身,看见身穿沙漠迷彩的韩孟冲他抬了抬下巴。韩孟站在夕阳里,尚未按军营要求剪短的头发透出层次分明的褐色,背光的五官更加深邃,微闭着的眼里有极深的光,身上的迷彩有些脏了,汗渍与尘土都十分分明,但却不会给人肮脏的感觉,反倒让人感到一种扑面而来的硬朗气息。迷彩是战士的衣装。当兵的人谁都听过一句悲凉却豪情万丈的话——战士倒下的时候,身下染血的土地就是坟墓,身上的迷彩就是裹尸布。一身迷彩的军人,到底和一身军礼服的军人不一样。后者就像橱窗里精美却只能当做摆设的华贵匕首。而前者,却是刺穿敌人心脏的嗜血利刃!秦徐愣了几秒,心里的火烧得更烈,下意识地扯开军礼服上的风纪扣,拿上长靴,赤着脚转身就走。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韩孟跟上来了。他加快步子,不想与韩孟打照面——不是因为怕韩孟,而是怕自己控制不住火,照着那张欠揍的脸挥手就是一拳。韩孟是的主演,他不想给祁飞惹麻烦。韩孟却似乎丝毫不顾他的“良苦用心”,往他肩头一拍,居然突然用力,将他掰得猛侧过身。他虚起眼,眉间横出一道戾气,薄唇动了动,声线低沉冷硬,“干什么?”“不干什么,来夸夸你。”韩孟眼角上扬,狡黠地笑起来,抬手飞快在他下巴上一扫,“我来之前就听说你是警备区的脸面,昨天在走廊见到时虽然觉得你长得的确挺俊,但并没有惊艳的感觉。”秦徐嘴角抽了抽,“惊艳”两字就像两颗雷,在他神经上炸得劈啪作响。用“惊艳”来形容男人?去你妈的!韩孟似乎完全屏蔽了他快从眼中射出来的愤怒,似笑非笑道:“直到刚才,我看到你穿着这身军礼服,赤脚站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