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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但拍电视剧装逼完全够用,至少不会认错古琴和古筝,也不会辨不清正反。“你对这些也有研究?”艾维斯问道,语气中已经不是单纯的好奇,而是带着nongnong的探究,出色的历史系学生难道都是这样无所不知的吗?靳卿微笑:“只是略知一二。”说着,他伸手,指腹放在琴弦上,重重勾起,几个动作,就组成了一曲简单的旋律。☆、第二十四章良宵引曲古琴的琴声惊动了饭厅的众人,纷纷望向他们所在的位置,所幸现在不是饭点,饭厅里的人并不算多。靳卿悻悻然挪开按在古琴上的手指,实在是很久没有碰过古琴了,第一次在这个时代看到古琴,一时按耐不住,竟然让古琴发出了声音。他偏头看艾维斯,眼中带着一丝赧然,只觉自己刚才的动作确实有些小孩子气:“我们走吧。”艾维斯点头,正欲说些什么,不远处却传来了挑衅的声音。“听说古琴是古代柔弱的女人才会弹奏的,没想到今天竟然会看到一个男人弹奏古琴。”来人面容俊秀,褐色的短发服帖地覆在他的头上,从前往后形成一道高山屏障,身上的服装支离破碎,仿佛随时都能从他身上坠落,而他的脚上,却穿着一双锃亮的皮鞋,从头看到脚,唯有两字可以形容他的特质——不搭。靳卿无法理解对方的审美,却也不会因为审美不同而心生鄙视,面对来人虎视眈眈的挑衅,他只是看了对方一眼,然后回身往另一个方向走去,松懈太久,差点忘了自己身处的环境情况,不说他的容貌渐渐广为人知,艾维斯的模样更是宇宙皆知,要是被人看到他们两人在同一艘飞船上,少不得会在网络上引起一阵腥风血雨。然而有些事不是无视就能解决的,他的无视在对方看来就是十足的挑衅,男人迅速上前几步,抓住靳卿的手,狠狠向后一拽。突如其来的袭击让靳卿来不及反应,他踉跄几步,人便已经到了挑衅之人的后方,想要再往前去,就必须路过挑衅的男人。他抬头望向对方,眉头紧皱。“我警告你,小爷我不是好惹的!”男人怒吼着转身,他最受不得的就是被忽视,没想到今天竟然被一位无名之人无视了,他抬起手,正打算指着对方狠狠斥骂,却在看到对方的模样时怔住了,那只手也高高悬在空中,摆出可笑的动作。“你你……你很眼熟啊?”男人迟疑地问道,对着那张面孔诧异道。就在这时,附近突然传来了一阵惊呼。“靳卿,是靳卿啊啊啊啊啊啊啊啊!!!”“真的是靳卿,我没有做梦吧?”“哇哦,卿卿果然跟电视里一样帅,没想到来旅游还能碰到偶像,天呐天呐天呐!!!”“卿卿我爱你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周围的惊呼声都是女孩子的声音,靳卿先是无奈摸了摸鼻子,随后偏过头看着正在发花痴的众人,浅笑着颔首:“谢谢。”话音刚落,立刻引起了新一轮的尖叫,而一阵阵的尖叫也吸引了饭厅外的众人,本着内心深处对于热闹的渴求,他们纷纷来到了饭厅,第一时间就看到了位于正中间的主人公,惊呼着捂住了嘴,看着靳卿双眼放光,仿佛下一刻就会扑上来。所幸这些粉丝还是有理智存在的,再加上内心深处觉得与靳卿存在着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