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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瑞克的亲jiejie,那个小小的金发的萨曼莎。据安珀的父母透露,米歇拉和查理那几年形销骨立,他们一次次参加互助会和教堂活动,试图从悲伤中走出来,但没有一次不以失败告终。最后查理的父母建议他们领养一个女儿,领养一个在那场袭击中失去了双亲的小天使,把她当做萨曼莎养大。 我就是那个女儿。 据政府机构的书记员说我本名萨曼莎李,父母都是早早移民的亚裔——我的父亲是中国人,母亲来自韩国,那场事故中少说有十几个孩子沦为了孤儿,但克拉克夫妇一眼就看中了我。 “你小时候长得就像一个天使。”政府的工作人员来家访时这么说,“就像欲望都市里的小Lily,甚至比她还要可爱一点儿。你得到了一个新的家庭,我真为你高兴,我的萨曼莎。” 与克拉克夫妇的极端热切恰恰相反,艾瑞克对我的到来厌恶至极。当他发现jiejie的房间被彻底改造,并且改的面目全非,他跟查理大吵了一架。我能理解他的抗拒,他认为我取代了他jiejie的位置,不管是那巧合到让人心塞的重名还是父母明显无比的移情,他有充足的理由讨厌我。当艾瑞克第一次对我说“滚出我家”时,我没有立刻跑去找米歇拉控诉哥哥的凶恶,也没有对来家访的阿姨们透露哪怕一个字。 我很喜欢查理和米歇拉,也喜欢房间里的小木马,喜欢亨利牌的罐头豌豆和藏在冰箱最里面的家庭装巧克力冰淇淋。艾瑞克的恶意对我来说不算什么,失去过一次的亲人的我自认能够理解他的悲伤。何况事态逐年好转,当我的哥哥意识到无论怎么做都不能把这个黑头发的讨厌鬼送回福利中心后他一改往日尖锐,转而学会了无视我。这很好,这代表我们相安无事,直到我跟他最好的朋友混在了一起。 如前所述,我们生活在一个无聊的街区,生活乏善可陈。这种情况一直到七年级才得以改善——安珀七年级时交往了一个帅气的黑人男朋友,他们在电影院相识,然后爱情泛滥一发不可收拾。这个有趣到极致的男孩儿喜欢带我们到处转悠,我们有时去隔壁街区玩儿滑板,有时看他们打街头篮球,放肆尖叫后晚上跟他骑单车去沃克公园看露天电影,在草地上捉蚊子唱歌。他总能找到好玩儿的东西。 就是在那个时候我遇到了康斯坦丁。我的意思是作为艾瑞克的死党我当然见过他无数次,但真正说上话,有交流,那是第一次。 “等等,你是萨曼莎,萨曼莎克拉克,对吗?”焦糖色的卷发精神的翘在半空,星星点点的雀斑散落在鼻梁上,英俊又可爱。他对我露出一口白牙:“你好啊,萨曼莎,晚上去哪玩儿?” 我曾经那么那么的喜欢他。 作为一个有色人种,我没有在学校被撕过作业,也没有在体育课前发现鞋子里埋了图钉,相反我混的风生水起,一半归功于米歇拉对我的溺爱——她喜欢把我当洋娃娃打扮,确保我受到良好的教育,经常带我去各地旅行,并且毫不见外的把我介绍给克拉克家族所有的亲戚朋友;另一半应当归功于康斯坦丁。他在学校踢过一年足球,常在午饭时间满身大汗的穿过大半个食堂,就为了问我一句:“嘿萨曼莎,你看到艾瑞克了吗?” 我跟艾瑞克差了两个年级,而你跟他是最好的朋友,现在你来问我有没有看到那个整天吹胡子瞪眼的神经病? 我用眼神表达着内心的无语,同桌的姑娘们噗嗤嗤笑成一团。达芙妮和翠西甚至凯瑟琳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