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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了。”男孩把手伸到他面前,“现在,起来,先去把头发染回黑色。”“……不,你先送我去医院吧……我脚扭了。”作者有话要说:☆、第一杀手的刀下亡灵小五一群人发现他们老大最近有点不正常——比如老爱盯着手机傻笑,总是频繁地一个人外出,有时候翻着翻着账本就发起了呆。除此之外他开始特别注重仪表,以前明明穿什么都无所谓,一条大裤衩就能出门,现在却会对着镜子挑衣服挑半天——即使两款衬衫除了颜色并无太大区别。“诶,我就说老大是谈恋爱了,你们还不信。”“真不容易啊,终于有姑娘不嫌弃老大长得比自己嫩了。”“……这还真不好说,你看老大最近不是总往十七八小崽子那样打扮嘛,该不会是泡了个高中小女生吧?”顿时“哇”声一片。“老大好时髦啊!”“就是!”“话说回来,老大这样看起来……蛮可爱的。”“……”“……”夸一个三十岁的男人可爱真是要死了。实际上也不能怪傅阅小题大做,他活了三十年,还是第一次正儿八经地谈恋爱,于是(自认)老男人的少女心一发不可收拾。偏偏虽然坦白了自己没有在读书,却无论如何也不敢告诉于堇自己的真实年龄。于堇才二十,三年一代沟,自己至少都和他隔了三条沟了,他害怕男孩会嫌弃自己。装嫩装习惯了不自觉也会在手下面前表现出极爽朗的一面,酸倒了一堆大汉的牙。傅阅倒因此终于体验到了正常年轻人该有的青春。于堇有课的时候就去蹭课,吃饭时间基本去学生食堂,偶尔会去图书馆自习,还可以在球场肆意挥洒汗水——他简直要以为自己真的是个十七八的普通少年了。有次于堇问他为什么这么有空,他讪笑,“我在夜总会工作,白天比较闲。”于堇皱起眉,黝黑的眼眸望着他,看得他心惊胆战。他知道男孩对人对己要求都很高,虽然不明显,可其实尤为喜欢听话乖巧洁身自爱的类型,傅阅一个混混头子在他面前装的像绵羊,如今知道自己混夜总会,男孩估计会不喜欢。但男孩最后也没表露出不满,只是摸摸傅阅的头,叹气,“那你白天该多睡一点的,不用总过来。”傅阅忙摇头,“不不不我够睡了,就想多见见你。”时间过得很快,不知不觉就交往了快两个月,身边的学生纷纷对傅阅沉浸于恋情的态度表示惊讶,有些人猜测傅阅有幸拿下了“第一杀手”的真心,便有几个按耐不住偷偷来询问。“傅阅,于堇爱上你了吗?”“啊……我不知道,”傅阅尴尬地挠头,“我第一次谈恋爱,也不知道他怎样才是爱上我了……”“啊?你感觉不出来?对爱人对朋友的态度都会不一样吧。”“嗯……”傅阅是真的不懂爱,他好不容易才弄懂了自己喜欢于堇,至于于堇对自己的感觉……他目前还是摸不清,只是觉得这样的日子太美好,他可以一直一直过下去。每天跑学校还是有所不便,有次傅阅向于堇稍稍抱怨了两句,过两天于堇就告诉傅阅:“我在学校外面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