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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两所学校离得很近,他们俩凑了点钱,在两所学校中间租了一个小房间。那大概是他们俩住过最小最破的地方了,电视是那种古老又笨重的类型,调出个清晰的台来都要好半天,还没有空调,只一张有声音的破电风扇,夏天的时候他们就躺在铺了一张草席的地上,时不时洒点水,还是热得满身是汗,呼吸混到一起都是粘稠的,可他俩就像连体婴一样,分都分不开。“……那么刺有什么用呢?”“……刺么,什么用都没有,这纯粹是花的恶劣表现……”那天下午,两所学校都被拿去当考场,像是要鼓舞人心似的,也热得格外厉害,电视里尽播一些无聊节目,陆见森不爱看,又觉得风扇的声音太吵了,要他读故事给他听。听起来就像小孩子的要求一样,睡不着觉,要听故事,还挑剔,这个也不听,那个也不听,等挑到的时候,他大概是闹困了,连应都不应,就躺在他身边,安安静静的。“……我不信!花是弱小的、淳朴的,它们总是设法保护自己,以为有了刺就可以显出自己的厉害……”“哥,你说,玫瑰花为什么有刺呢?”陆见森的声音像是在说梦话,向海的视线从手机上移开,看进他微眯的眼里去:“大概是,自然选择吧?”身旁的人轻轻笑起来,他全身都抖着,把脸埋在他手臂上,向海觉得自己大概是答错了,或许应该更加浪漫一点,但他不是小王子,他只是个无趣的大人。“继续读吗,团团?”“读呀,读呀,哥。”向海继续翻着手机,继续读着,这个奇奇怪怪的故事,每一节都很短,一会儿就到了底,没头没脑的,他在读,可一个字都没读进脑子里去,就像没有生命的点读机,点哪里,就读到哪里。陆见森的呼吸趋于平缓了,他以为他睡了,就垂下手来,看他一转身,那双明亮的大眼睛就直勾勾地看着他,陆见森像是有意的,又像是发着呆,他的食指抚摸着自己下巴上的那颗小痣,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团团?”“不听啦,”陆见森滚来滚去,靠着墙看着他,“哥,你读故事好差劲。”向海无奈地挠了挠头,拿自己的背心给陆见森擦汗,又爬起来去接了点凉水来。陆见森躺在床里,他从小就白,看着就是养尊处优的样子,摆在那样的房间里,很是格格不入,那时候向海就想,等他将来赚钱了,要买个最好看的大房子,让陆见森住最好看的地方。“我觉得这样就挺好的啊,”听了他的想法,陆见森抬起身子来抱住他,把头搭在他肚子上,“我不在乎,我只想要有个地方,只有你和我,就好了。”向海没反驳他,但也没肯定,只是蹲**去,想让陆见森把脸给擦擦,却被人一个猛拽,跌进了床里。“在B612上,它很小,走几步就能到头,一天可以看四十三次日落,”陆见森压着他,絮絮叨叨地自说自话,“上面有好的种子,和坏的种子,坏的种子会变成猴面包树,把整个小星球都给撑破了,好的种子会变成玫瑰。”他俯**来吻他,带着夏天的闷热,让人有些喘不过气来,他看见陆见森额前的头发因为汗分叉成一绺一绺的,有亮晶晶的水渍留下来,不知道是口涎还是汗水,掠过那颗小痣,让它变得越发清晰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