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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正做着一个红衣大波浪头的女人,看到众人进来,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懒散地道:“行了,午夜场开始了,我出去了。”阿船和赵卓两眼发着红光地傻笑着,看着红衣女从他们身旁经过,逗留在孙韶面前,“咦,旭阳,你们队添人了?”赵卓:“罗姐,这是我们家阳阳找来的顶班,孙韶,乖着呢,你别随便调戏人家。”“哦。”红衣女点头,妩媚地横了一眼赵卓,眼波流转,给众人抛了个媚眼,扭着水蛇腰出门去了。孙韶这才眨眨眼——刚刚那是罗美玲吧?没想到八年前,她原来真的是在酒吧里驻唱的歌手。想着,孙韶心底既不是滋味,又有些庆幸。他知道,再过一年左右,时龄二十九岁的罗美玲就会被乐界知名伯乐发现,开唱就是妖冶御姐风,为人又爽利强悍,伴随一路机缘,在她三十五岁之际,成为乐坛一姐。红到能顶下乐坛女歌手半边天的程度,不可谓不让当初的孙韶羡慕嫉妒恨。同样做歌手,别人硬是比他神气千百倍。但这也恰恰说明了,他确实不适合走那条路。同人不同命,这点他早该看清楚。幸好,他有机会重来,早点看清楚自己的位置,就不用再去浑浑噩噩地磋磨自己。“小勺儿,你都点了些啥?”范旭阳垮着脸盯着面前的食物,伸手拨了几趟,实在不知道该挑哪样下手。孙韶瞅了一眼,仰头想了想,“……不记得了,我翻着菜单随手点的。反正都是我没见过的,也不知道哪些好吃。”“噗!哈哈哈——”旁边的三个队员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阳哥,你真没品味,辉哥这里的菜色都是辉哥自己研发的,多少老饕偷着摸着都要过来装模作样品一番,后厨天天紧你换着花样吃,还不收钱,你还苦着脸,城哥知道的话,肯定得抽你。”范旭阳撇嘴,随意端了一碟下来,走到沙发前坐下,“我这叫谨慎。”三人对他耸肩,各自选了看得对眼的食物,围着沙发坐下吃喝起来,看来,对范旭阳四人来说,这几样食物应该是很合胃口的,四人吃着吃着,便开怀了,眉开眼笑,手里不停,嘴上也忙着。“一个酒吧,整天弄这些花里胡哨的,真不务正业。”阿船一边吃一边捏着自己腰上那圈小肥rou,“搞得我见天长膘。”“你别吃不就成了。”许晔凉凉地接话。“你不废话呢吗?一天也就在这里吃点白食,还是这种让人差点吞了口水的白食,谁舍得不吃?”孙韶很得趣味地看着几人你来我往的样子,眼角的光瞄着他们盘子里以光速在减少的食物——这么猎奇的食物,普通人还真能吃出个二三五来啊,下次试试。“对了,小勺儿,你吃过了没?”范旭阳挤空问孙韶。“吃了,一位大厨哥给我做的炒饭。”孙韶点头。“炒饭?”四人都是一怔,“这里还有这么‘平凡’的食物?”“大厨哥是谁?”紧接着众人又问道,心里暗忖,是不是哪个配菜工看小勺面生,懒得理他,随手抄了饭给他。当初他们乐队签协议的时候,白纸黑字可是写了,乐队里的成员在酒吧里的酒水和食物是免费的,凡是菜单上有的食物和酒水,他们都是能随意点的。“易辉。”孙韶看众人神色,有些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