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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了,想尖叫,想去跑圈,想在全宇宙放一场玫瑰色的烟花。楚九歌几乎是一路飘出了酒店,用他蹩脚的英语手舞足蹈地跟卖热狗的大叔比划了半天,才顺利搞定晚饭。这时天已经完全暗了下来,月亮时隐时现,整个世界都罩在一层温情里。楚九歌站在莫哈维沙漠边缘,端着他的可乐,啃着他加了双倍芝士的热狗,信步走了进去。他在莽莽荒野上不知走了有多远,忽然撞见一株森茂大树,遗世独立于沙冬青丛中。这种心情和他与纪肇渊之间的缘分不谋而合,让他有些喜悦又有些感动。这二十年来,他像是一座桥,有数不清的人带着数不清的想法从他身上经过,除了短暂的脚步声外,什么都没留下。只有纪肇渊,他仿佛一颗顽固不化的石头,跌跌撞撞地滚进楚九歌的心,然后外面的伪装的壳剥落,露出里面柔软的种子。在不经意间生根发芽,长成了贫瘠荒原上唯一的一棵胡杨树。他迎着风走,走了几步又兴奋得难以自抑。他举着空掉的可乐杯,像是的金凯利一样,闷头闷脑地转圈圈。他不会跳舞,自由自在地左扭右扭,如同醉酒之人摇摇晃晃着往前走,姿态难看到连沙漠里最狂放不羁的角蜥都挖了个坑埋住眼睛。风声呼呼地灌进他的耳朵,似掌声雷雷,又似人的叫喊。楚九歌不在意,继续沉浸在他冒着粉红泡泡的小世界里。忽然风声又尖锐起来,带着一种歇斯底里的恨意,他这才反应过来的确是有人在喊他。楚九歌刚抬起的右脚还没放下,就被一股力量带倒摔在地上。他手肘蹭在凹凸不平的沙砾上,划出一条蜿蜒的伤口。血rou混着碎沙和尘土,又脏又模糊,他疼得闷哼一声。他有些委屈,抬头看着面前的纪肇渊和方才对他动手的林昱。林昱冲他大吼:“你是白痴吗?!”楚九歌有些懵,他张着嘴,朝林昱手指的方向看了一眼,刚才还在他脚边的小山包已经快速移动到远处,隐约间只能看到一团还在逃窜的灰褐色。纪肇渊看到有血从楚九歌捂着伤口的指缝里渗出来,他动了动,却被林昱拽住了。林昱目眦欲裂,像是要把楚九歌剥皮饮血:“珍妮要是出一点点意外,我跟你没完!”然后他扭头看着纪肇渊,情绪稍微缓和一些:“Weller,你跟我去找珍妮。”纪肇渊看了一眼楚九歌,目光沉沉,月亮都照不清他眼里的情绪。楚九歌摸不清他是失望多一些还是生气多一些。纪肇渊一个字都没说,他对林昱点点头,沉默地扭头走了。楚九歌想喊纪肇渊,想说我不是故意的,想说我胳膊好疼,但他张着口却出不了声。楚九歌看着两人并肩渐行渐远的身影,林昱完美的向他呈现了什么叫做般配。林昱和纪肇渊一样强大,一样博学,他们之间一定有聊不完的话题,他们更像是一对默契的情侣。然而纪肇渊喜欢的那些深奥的科学,楚九歌都不明白。他和纪肇渊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楚九歌从地上爬起来,他捡起掉落在一旁的可乐罐,鼻子有些酸,像碰洒了一杯柠檬汁一样。他揉揉胳膊,觉得好疼。他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心口,有些萎靡地说:“我知道你更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