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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来的味道极致的好,这样的乐趣,想必能维持一段时间。此般想着,那股柔软地回旋心头的满足感更甚,身心异常的愉悦放松,比往常更快的沉睡入梦。一夜安稳好眠,自是不消多提。累惨了的柳寄悠这一觉睡得很久,恍恍醒来时的第一个想法是「屁股好痛」,他没立刻坐起,浑身酸疼地躺在床上醒神,不用亲眼看到也能感觉到,他娇嫩的后庭被某个妖孽开采过度,开花啦!再躺了半刻,正打算开口唤人时,小冬瓜和小竹竿开门进入,来到床边,看见他已睁开眼睛。「少爷,你醒啦,饿不饿?要不要起来吃东西?」「先扶我起来。」小冬瓜和小竹竿扶他起身,背靠床头倚坐,也不知睡了多久,肚子确实饿了,可一身骨子像散了架,实在下不了床,只好坐在床上,就着几碟精致可口的小菜,吃了碗用鸡骨熬的香浓米粥,吃完后才问:「我们到哪里了?」「徐州。」「王爷呢?」「在外头跟人说话,少爷,我们刚刚看到……」俩小孩趴在床旁陪少爷说话解闷,兴高采烈说着他们看到的人事物,外头的世界在他们眼中样样都新奇。不多时,宋烨走入房中,说:「寄悠,走吧,该启程了。」「是。」柳寄悠挪动身子,忍着酸疼勉强要下床,宋烨却突然连人带被打横抱起他,不由小吃一惊,慌张道:「王爷,请放我下来,我自个儿走便成。」「你确定你有办法自己走?」宋烨笑笑的问,手在他屁股上轻佻捏了捏。「总比被抱着好看。」柳寄悠脸微微一热,小声嘟哝。「相信我,摇摇晃晃走得像三寸金莲的姑娘,对一个男人而言也不会太好看。」宋烨没放下他,平稳的大步跨出。柳寄悠没法,只得学鸵鸟把脸埋进被子里,就在众目睽睽之下让宋烨抱上马车,感到很丢脸,心窝处却缠绕一丝淡淡的甜蜜暖意。其实,这个男人不妖孽的时候,可说是风度翩翩,完美无缺啊,要不是他是男人,柳寄悠想,他十之七八可能会不小心爱上他。可惜,他是男人,宋烨也是男人,爱上一个男人不在他的人生规划中,何况他们之间只有身体交易,真心还是保留给自己吧,以免失身又失心,得不偿失。马车上多了几块又软又厚的丝绸软垫,宋烨将他放在那些软垫上,让他能舒适的或坐或卧。接下来三天,他们昼行夜伏的赶路,两人白日同车,夜晚同寝,宋烨并没有再要柳寄悠的身子,很好心地让他的小屁股休养生息,总不能不知节制的玩坏了,那往后还有何乐趣可言。然而三天后,身为男宠的职责是想逃也逃不掉。柳寄悠也认了,看开了,顺从地配合宋烨的为所欲为。或许是新鲜感所致,宋烨似乎爱上在马车中与柳寄悠取乐,幸好不再像之前那般要命的狠做,也非天天都要扯着人沉沦欲海,当他们暂住地方官员的府邸时,宋烨便不会要他,让他好生休息。柳寄悠还有另一项本领——无论处在何种境地,总要悠适舒心的活着。换句话说,既然不能逃避,索性学会妥协和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