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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咱们走吧。”沈兴紧紧地握住陆扬的手,同样回以微笑:“嗯。”这是他的十年。在这十年里,他与一群人邂逅,相识,相知,相离。然后又得以重逢。彼时外面阳光正好,Y城的夏天灿烂又放肆,透过四周巨大的落地窗门墙洒进来。除此之外,还可以看到室外苍翠的树木,湛蓝的天空,和洁白的云朵。而室内灯火通明,热闹嘈杂,无论年龄大小,都可以平等地热爱同一样东西,拥抱同样斑斓绮丽的美梦。曾经他们隔着虚幻的网络紧紧相依,如今他们并肩行走在真实的世界。无论分别多少年、在这之后又遇见多少人,都无法忘怀——这个人,这群人,以及有他们相伴的岁月年华。那颗曾被以为消失在时光与成长中的初心,其实一直都在。一直念念,不妄。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了!本来打算是写一篇简单的中篇的,但没想到还是写了三个月。希望这次不要有人说我烂尾了_(:з」∠)_说来很郁闷啊,无论是还是,都是按自己的大纲收的尾,但两篇都被说烂尾,大概是我笔力不好,有种自带烂尾气质的结局技能?-其实一开始是没想到写这么一篇文的,是年初某次在读者群里和大家聊天,回忆起自己的“网瘾”经历,顺着时间轴回忆到高中时,想起曾和以前一起混贴吧的基友们一起创建广播剧社的事情,颇有感慨,所以心生了想要写一点东西来纪念那段青春的念头。这便是这篇文的“初心”吧。开文期间,一度十分在意收藏量点击量这些数据,差点丢失了这一份“初心”——既然是纪念过去,那其实主要是写给自己看和写给那些和我一同经历过那段岁月的朋友们看的,现如今不仅当事者能看到,还有其他人为这篇文所温暖而感动,这不已经是额外的惊喜了吗?风声跟我说,每篇文都有自己不一样的意义。这句话真的让我恍然大悟。-真的很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如我最开始所说,这真的是一段很简单的故事,放在晋江那么多背景宏大设定新颖文笔绮丽的文中,渺小简陋得就像是小学生的日记。但尽管如此,我还是希望这篇简单的文能代我传达点什么不一样的东西。虽然的故事背景是偏现实向的,但故事里的世界却是有点童话般的理想。作为一只大三狗,这一年深深感受到现实的残酷与无奈,所以想至少在笔下创建一个美好又温暖的世界,借以慰藉,给自己充电。所以这篇文,我真的写得非常开心,也非常轻快。-在某章下我曾说过,其实这篇文中寄托了我的一个心愿。那便是,失散的人总有一天将再相见。这一点,其实也是很理想的。所以那句“该放下的回忆就该潇洒放下,该记住的情谊就应念念不忘。”,与其说是写给沈兴的,不如说是写给我自己的。-基友夸我,说这篇文的名字是我这个取名废的超常发挥。我个人也特别特别特别喜欢这个名字,所以后来被建议改名字的时候内心真的很纠结。最后还是没改。念念不妄,浅层次来